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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尔街制度之变殷鉴我国金融改革
发布日期:2010-08-30    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美国当地时间2010年7月21日,总统巴拉克·奥巴马在华盛顿签署了《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金改法》。该法共历时13个月的阵痛终尘埃落定。

  作为此次国际金融危机发源地的美国,如何深刻反思并弥补制度过失一直是全球关注的热点。美国当地时间2010年7月21日,总统巴拉克·奥巴马在华盛顿签署了《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金改法》。该法共历时13个月的阵痛终尘埃落定,被视为是上世纪大萧条至今覆盖范围最广、严厉程度最高的金融法,各界对其关注程度之高,远超当年的《金融现代化法》和《萨班斯法》。

  由于美国是法治立国,现代金融的发展又是以制度为基准,《金改法》的出台成为了美国政府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做出的重大举措,标志着华尔街的运行模式将发生实质性转变。百年来,华尔街雄踞国际金融中心之首,它的每一次异动都会影响全球。本次金融制度改革立足于“竞争”,唾弃了“自由主义”,揭开了国际社会将以制度捍卫金融市场竞争时代的序幕。

  根据美国三权分立的传统,法律的出台必须经过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分别审议通过后再由总统签署方能生效。两院审议法案期间,确保美国金融的国际竞争优势成为焦点。参议院7月15日表决时,议员们对金改法是否会减弱华尔街的世界竞争力争论不休。根据相关材料统计显示,围绕“竞争”两字的激烈争辩就多达15次。

  长期以来,金融制度规范多被视为不适用于竞争制度,《金改法》的颁布扭转了历史。从法律条文及立法精神来看,“竞争”理念贯穿始终。长达2300余页的条文直接提及“竞争”共48次,与竞争密切相关的“规模”被提及42次、“集中”被提及25次、“并购”被提及21次、“滥用”被提及18次、“反托拉斯”被提及16次,加之对受益于竞争的金融消费者进行保护本身就是该法的一大宗旨,整部法律充满了对“竞争”价值观的推崇。

  一方面,立法者通过制度设计来优化金融竞争环境,在防范金融垄断行为对市场造成破坏的同时,强化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另一方面,当局在加强金融竞争性监管的同时,着力突出以制度巩固美国金融的世界领袖地位。这次举世瞩目的华尔街制度变革过程中,立法者通过制度锁定“竞争”,淋漓尽致地体现了全新的现代金融战略思想,特别值得我国深思。

  中国加入WTO后,金融市场开放程度不断加深,久已觊觎我国市场的外资金融机构加速涌入,市场竞争日呈白热化,对外开放引发了对我国金融安全的忧虑;与此同时,经济发展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经济体制、机制及发展模式面临迫切的变革需求,改革承担现代经济核心重任的金融首当其冲。此时,亟待创新改革思路,突破以往改革思维方式的局限,借鉴美国以制度确保金融竞争的国家战略,尽快建立以维护金融市场竞争为根本取向,既对接国际标准,又符合我国国情,覆盖金融市场准入、金融市场行为和金融市场退出三大环节,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以最大限度发挥效能的金融竞争制度。

  实施中国金融竞争制度除了最为直接的有助于实现金融消费者权益外,还具备了其他十大隐性且务实的功能。具体而言分别是:可强化对金融机构的综合经营和“大而不倒”的监管,增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效率,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规范地方融资平台,厘清政策性银行改革方向,规范发展信用评级机构,推动“三农”及中小企业金融发展,完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保障中国金融安全,护航中国金融“走出去”战略的顺利实施。

  在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方面。各国主要立足于实际,研究建立宏观审慎监管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其中,特别强调对特定金融指标的定量分析,却很少考虑金融竞争制度能有效抑制金融机构的过度关联,而抑制过度关联是宏观审慎监管中量化控制的重要目标。金融竞争制度可监控金融控股,调整金融市场结构,进而避免金融机构过度关联。此外,金融竞争制度还能以约束交叉金融产品的销售为途径,形成遏制系统性金融风险扩散的第二道防线。

  在推动“三农”金融发展方面。自1998年起,国有商业银行网点陆续从一些经济欠发达的边远乡镇撤离,尽管之后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农信社仍在“三农”金融市场中占据绝对优势。市场缺乏竞争,“三农”金融产品创新滞后,金融服务不到位。此外,农信社独大的局面还可能导致信贷风险过度集中。有鉴于此,金融竞争制度能向“三农”金融市场注入新的竞争原素,引入竞争者,激活市场竞争潜力。

  在护航中国金融“走出去”方面。随着中国经济不断在国际社会崭露头角,真正充分融入世界市场乃当务之急。由于金融市场对于经济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始终被主权国尤其是发达经济体视为主权象征,中国金融欲进入西方市场困难重重。此时,有效适用具有国际标准的金融竞争制度可作为攻坚利器。2010年4月,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登陆美国受阻,失败的一大原因就在于其向美国证交会提交申请时未深刻研究可适用于国际社会的金融竞争制度。
 
【作者简介】
李震,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任职。
 
【注释】
作者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但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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