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负责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国家机关..
发布日期:2010-08-18 作者:
李书华律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防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
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5
条的规定: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工作中,负有组织、协调、指挥、灾害调查、控制、
医疗
救治、信息传递、
交通
运输、物资保障等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
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定罪处罚。
相关法律知识
»
论传染病的国际控制与国家的国际法义务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国家机关聘请的厨师虚开发票骗财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会构成玩忽职守罪
»
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探亲假"最长休45天 未休假可提出仲裁
»
使用电脑制作具有国家机关印章印影的收款收据是否构成犯罪?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
中央国家机关使用假发票套福利触犯贪污罪
»
司法考试物权法:国家机关的物权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