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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失误造成单位损失可否扣发工资
发布日期:2010-08-16    作者:李书华律师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根据以上规定,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扣发劳动者的工资,否则即侵犯了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但是,这并不是说用人单位就不能扣发劳动者的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者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因此,职工工作失误对单位造成损失可扣发工资,但必须按上述规定扣发,不能扣发劳动者的全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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