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4日04:31 大洋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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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网互动]罗彩霞被冒名案尘埃落定 被告赔4.5万
罗彩霞获赔4.5万元 称不再恨王佳俊
立案近15个月后,备受关注的“罗彩霞被冒名顶替上大学案”昨日上午8时30分在湖南省长沙中院由天津市西青区法院合议庭开庭审理,持续4个半小时后,双方达成庭下调解:罗彩霞原索赔14万元,获赔4.5万元,由仍在服刑的王佳俊父亲王峥嵘一人给付。
文/特派记者文远竹
王峥嵘答辩书打“苦情牌”
昨日一大早,上百家全国各地的新闻媒体记者蜂拥在长沙中院门口,却被拒之门外。本报是有关部门特批可进入法庭的少数媒体之一,记者直击了庭审全过程。
罗彩霞考虑再三亲自出庭
早上8时,身穿粉红色碎花裙、扎着马尾巴辫的罗彩霞出现在法院门口,她说,两天前,她跟家人包了一辆小面包车从邵东赶至长沙。这两天她自己一直为是否亲自出庭犹豫不决。“直到昨天晚上很晚了,才决定出庭。”
8时30分,庭审开始。合议庭由天津市西青区法院3名法官组成。除第八被告——贵州师大教授唐昆雄亲自出庭外,其他被告都由委托代理人出庭,王佳俊更是下落不明。
据介绍,此案在湖南异地开庭,主要是为了方便应诉。本案8个被告中有5个在湖南,而且王佳俊的父亲王峥嵘在湖南服刑。
王峥嵘代理律师鞠躬致歉
罗彩霞请求法院确认第一被告王佳俊侵害原告姓名权、受教育权的行为,并判令其停止该侵权行为;判令第一被告赔偿141990元,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法庭上,王峥嵘及杨荣华的委托代理人屈意民律师代表王峥嵘向罗彩霞深鞠一躬,转达了王峥嵘的歉意和悔恨。王峥嵘在答辩状中大打“苦情牌”:“如今王佳俊生死未卜,县政府多次派专人查找其下落未果。就算她仍活在世上,也臭名昭著。她此前已被单位开除工作,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都已作废,哪个单位还会让她上班?她也失去了恋爱的权利,谁还会跟这种人谈恋爱?”坐在原告席上的罗彩霞没有任何表情,始终低着头看材料。
律师称王母神经错乱
屈意民律师接着说:“事件被媒体揭露后,王佳俊全家成了社会指责的对象。其父王峥嵘身陷囹圄,其母亲杨荣华已经神经错乱,家里债台高筑。他们全家已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对罗彩霞的精神损害问题,屈意民律师说:“2009年3月前,罗彩霞对此事毫不知情,谈何精神影响?5月4日后,各大网站和媒体纷纷报道声援罗彩霞,原告不应有精神压力。因而精神损害事实不成立。”
屈意民表示,王家目前没有14万多元的赔偿能力,希望和罗彩霞再作商议。
庭上
其他被告自辩
邵东县一中:对方要价太高
邵东县一中的委托代理人称,学校既未泄漏罗彩霞的个人信息,也未为王佳俊上大学提供任何材料。罗彩霞高考成绩只有514分,填报的最低志愿的投档线也要526分,就算王佳俊不冒名,罗彩霞也考不上大学,受教育权被侵害的事实不成立。考虑到罗彩霞当年的班主任张文迪私下为王家提供过有关材料,对罗彩霞造成一定损害,因此同意调解。不过,原告索赔额偏高。
唐昆雄:出于友情代领通知书
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院长唐昆雄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他辩称:事先不知冒名顶替,只是出于友情代领录取通知书;自己没有从事过高考录取工作,不知道有规定录取通知书不能代领;他没有收受王家好处。此事对罗彩霞造成了伤害,自己愿意调解。
邵东教育局:没侵犯受教育权
邵东县教育局委托代理人辩称,罗彩霞没有报考贵州师范大学,也不可能被贵州师范大学录取,因此罗彩霞提出的受教育权受侵害的事实不能成立。
贵州师范大学:我也是受害者
贵州师范大学委托代理人称,事情曝光后,学校第一时间收回注销了假罗彩霞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学校被假材料欺骗,也是受害者。
贵阳教育局:告我请打行政案
贵阳市教育局的委托代理人进行口头答辩称,假罗彩霞提交了相关证件,该局已尽了审查义务,无法发现作假。另外,此案适用法律错误,贵阳市教育局是行政机关,不适用民事诉讼,而是“民告官”的行政诉讼。
罗彩霞:王家很有诚意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庭下调解,下午1时,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王峥嵘一次性给付罗彩霞赔偿金4.5万元,罗彩霞撤回对第一被告王佳俊的诉讼请求。
审判长宣读完调解协议后,罗彩霞走到被告席前,微笑着与被告代理人和唐昆雄等一一握手。罗彩霞一脸轻松地对记者说,对结果表示满意。“答应调解,主要是被王佳俊家人的诚意所感动,我不恨王佳俊,希望大家忘掉在媒体上的这个罗彩霞,我想过一种平静的生活。”
听到调解结果后,进入法庭不久的罗彩霞父亲表情复杂,黯然离场。旁听席上在长沙打工的邵东人李师傅向记者“爆料”:“我听说罗彩霞奶奶不准她打官司,怕招惹王家,以后被报复。”
王峥嵘会不会与其他被告分摊4.5万元赔偿金?“4.5万元是王峥嵘一个人出的钱。”屈意民信誓旦旦地说,王峥嵘认为做错了事,应承担责任,4.5万元是借来的。
审判长刘英全庭后不无遗憾地对记者说:“经多方查找,始终没有王佳俊的下落。”
在法庭外面,罗彩霞与亲友团聚,有说有笑。罗彩霞说:“虽然目前还没有找到工作,但我想很快会有一个新的开始。”
“握手言和”
事件回放
2003年,王峥嵘受人之托,搞一张空白户口迁移证,后因对方未要,王峥嵘将该空白户口迁移证留下。
2004年高考结束后,王佳俊的高考成绩未上线,王峥嵘打听到,低分考生可冒用他人身份入读大学。
2004年9月上旬,王峥嵘找到王佳俊班主任张文迪,要张文迪帮忙提供已上线未被大学录取的学生情况,张文迪说只有罗彩霞成绩为514分,已上普通大学最低控制线,但未被录取。
王峥嵘从张文迪处得到罗彩霞的身份信息及高考成绩等资料后,打电话给在贵州省某出版社工作的同学李某,咨询罗彩霞的成绩能否被贵州师范大学补录,李某经了解后答复说可以办理,王峥嵘便将罗彩霞的相关信息告诉李某。
几天后,王峥嵘在网上查知,罗彩霞已被贵州师范大学录取。王峥嵘有个老同学是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院长唐昆雄的妻子,唐昆雄到学校代领了罗彩霞的通知书,随后王峥嵘将通知书拿走。
随后,王峥嵘拿出前述空白户口迁移证,欲找公安部门加盖户口专用印章,遭拒后找人伪造户口专用章等印章,盖在空白户口迁移证上,然后伪造了罗彩霞的户口迁移证,在假户口迁移证上写上:“罗彩霞曾用名王佳俊。”
王峥嵘将王佳俊的学籍档案从相关部门调出,比照着伪造了罗彩霞的学籍档案。
2004年10月,王佳俊携伪造的罗彩霞的户口迁移证及学籍档案入读贵州师范大学。
2008年,王佳俊冒用罗彩霞身份办理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2009年10月,王峥嵘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刑两年。早在2006年,王峥嵘因涉嫌受贿被刑拘,2007年被判刑3年,缓刑5年。两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
原告 罗彩霞
八大被告
王佳俊
高考成绩335分,冒罗彩霞之名上大学,目前下落不明。
王峥嵘
王佳俊的父亲。2004年8月,从邵东县牛马司镇镇党委书记任上调任邵阳市隆回县公安局政委。
杨荣华
王佳俊的母亲。自事件曝光后,杨荣华由家人长期照顾,律师称其已精神错乱。
邵东一中
王峥嵘从邵东一中教师张文迪处获取了罗彩霞的高考信息,这是他操作事件的第一步。
唐昆雄
贵州师大历史与政治学院院长,其妻为王峥嵘的同学,违规代领通知书。
贵州师范大学
王佳俊就读的大学,罗彩霞认为,贵州师范大学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
邵东县教育局
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罗彩霞认为,其未尽合理审查义务,主观上存在过失(且不排除故意),客观上也帮助了王峥嵘。
贵阳市教育局
为王佳俊核发《教师资格证书》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罗彩霞认为,其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