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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四十六家事业单位招聘公开歧视农业户口公民
发布日期:2010-08-13    作者:110网律师

昌平四十六家事业单位招聘公开歧视农业户口公民
新闻链接: 昌平区46家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6名工作人员。报名者须在8月19日持相关证件和证书,到昌平区人才服务中心现场报名。
  46家招聘单位包括镇社保所、卫生防疫站、公路管理站等单位,还有科技园区昌平园、昌平区重点工程审计中心、昌平区国资委所属事业单位等.招聘岗位类别包括管理、专计、工勤等,还有职业技术学院、昌平二中、下庄学校、小汤山中学等幼儿园和学校教师岗位。
  招聘单位对求职者的学历要求较为宽泛,年龄要求在40岁以下,为非农户口。报名人员须在8月19日9时至下午16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职称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件,到昌平区人才服务中心现场报名。笔试和面试将于8月底和9月初进行。
点评:本招聘清楚滴写明只有非农业户口才可以报名应聘。这是典型的就业歧视。我国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制定政策并采取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第三十一条 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

昌平事业单位本次招聘已经违反了就业促进法,被歧视的农民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渠道:
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望农民朋友拿起法律的武器,通过自身努力逐渐改变遍布各自的就业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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