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借款人未出具借据时,借款人主张赠与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0-08-12    作者:110网律师
     第一、借贷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换言之,即便没有借据,也应认定借贷法律关系成立。在赠与法律关系中,赠与合同也为不要式合同。        第二、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区分借贷与赠与。实际操作中,因没有借款合同即借款凭证,债权人要负借款合同真实有效的举证责任,如果连证人证言、录音证据等都无法提供的话,以借贷关系要求还款比较困难,对方当事人完全可以主张双方之间存在的是赠与法律关系。   
    第三、要正确区分恋爱存续期间的“赠与”和“借贷”。 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和审判实践中的经验,对于恋爱期间一方赠予另一方的财物,处理时要看财物的性质和多少。恋爱中双方为了增进感情,一方向另一方赠送财物或者双方互赠财物,属于赠予,当恋爱终止时,一般可以不返还;一方以结婚为目的向另一方赠予贵重物品,一方要求返还时需酌情处理,赠予方生活困难的,应予以返还;为了筹备结婚,一方购买的结婚用品放于对方处,一旦恋爱关系终止,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