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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因何而拖欠?
发布日期:2010-08-11    作者:110网律师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也进一步加快,带来进步的同时也出现了弊端,农村越变越穷,城市越变越富。更有甚者,农民有的变成“失地农民”,(地不是成了开发区,就是保护区)有的即使有地,但其收入根本就无法满足生产生活的需要。他们迫切需要些挣钱养家,因此大量的农民涌入城市的不需要太多技术性的行业,特别是建筑行业。可以说,没有农民工人,就没有当今这么多的高楼大厦,他们在城市的建设中扮演者必不可缺的角色。有人曾作过计算,农民工人在城市每年创造的价值为25000元,但其从中拿走的不过8000元。那剩下17000元去拿了呢?很简单,他们把那些贡献给了城市。可是在城市中却出现了和这个贡献很不相符的一面——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在陕西,一个建筑企业大2002年底就被拖欠工程款11.6亿元,许多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人工资无法按时发放;在南京一工地,一位农民工人在讨要工资时,非但没要到工资,还被砍伤手指;在四川,一些有能力支付工程款的单位故意长期拖欠,导致大量的农民工人拿不到工钱。由于讨薪难不少农民铤而走险走向了极端的道路。这是很让人深思的……

  国家三令五申要求解决欠薪问题,颁布了为数不少的法律规章,而又为什么还会有这么多企业为所欲为呢?原因有很多,但我认为主要有下面几个因素:

  一、大多数的建筑企业多是工程完工或年底结算工资,这就加大了农民工资的风险,农民无法及时得到工资,更谈不上送子女上学或其他生产。

  二、现在的农民工人大多数是一些零散的人集结,并有一位发起人即包工头,很多建筑单位把工程分包给包工头,其支付工资的方式也由包工头转交,这就增加包工头个人影响工资发放的风险。

  三、在建筑单位与农民工人之间,农民工人明显处于弱势地位,没有相应的组织维护其权益。

  四、政府在农民工人与建筑单位的中间地位没有发挥。

  有些人认为这个原因主要是缺乏相应的立法,我认为其实不然,因为关于农民工问题,国务院及各部委出台的规章制度并不在少数。缺失的是政府的监管力度!

  在我看来要真正做到彻底解决问题应该做到:

  一、工资按月结,并直接支付给农民本人。具体这么做呢?在这一点上,北京的做法是值得各地区借鉴的。在承建某一项工程之前,有相应质资的用工单位,必须先把工资部分预先从工程款中分离出来,并交给委托银行按月发放农民相应出勤工资。

  二、政府加强监管力度。设立相应的监管机构,统一管理,制定可行性的方案和细则。特别是要明晰处罚条款,发挥其真正警示和威慑作用。

  三、把纳入工会的保护,允许让农民工人加入工会,而且必须加入。这个是比较新的提法,而且也将会是以后的总体趋势。由工会出面与用工单位签订集体合同,改变农民工人的弱势地位。

原载于人民网                                            作者:詹振郊
//opinion.people.com.cn/GB/1036/36508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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