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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司法考试考点:用益物权制度
发布日期:2010-08-09    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以有偿使用为基本原则,以无偿使用为例外和补充的白然资源使用制度与物权法用益物权制度既密切相关又各有不唰。

  自然资源使用制度与用益物权制度的共同点有:1.自然资源使用制度与用益物权制度的基础是一致的。它们都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并且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2.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等自然资源使用制度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物权法用益物权编中,对建设用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等用益物权的规定与已经颁布实施多年的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水法等法律中有关自然资源使用制度的规定是一致的。

  尽管有上述共同点,自然资源使用制度和用益物权制度仍然各自属于不同的法律部门,有各自独特的领域。自然资源使用制度属于经济法的范畴,与之直接相关的制度还有自然资源权属制度、用途管制制度等;用益物权制度属于民法范畴,除了与自然资源使用制度相关的权利,还有地役权这样独有的权利类型。自然资源使用制度和用益物权制度在各自的领域内,按照各自的内在规律发挥作用并且互相协调,才能全面调整相应的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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