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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之持久战
发布日期:2010-08-06    作者:110网律师

 

每一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梦想从事律师执业的朋友,在刚刚踏入律师道路之初,都充满了成功的渴望。然而,这一道路如何走,能否取得成功,怎样取得成功,无疑是摆在他们面前的迷茫。于是,悲观主义者出来说:做律师很难,只有饿死。盲目乐观者则沉浸在美好的幻想之中,只看到所谓成功律师的高收入,而对于律师道路中所必然要遭遇的困难和挫折估计不足,一旦受挫,便心灰意冷,滑落于悲观主义行列。悲观主义和盲目乐观的论调,都是对新手律师的严重误导,不利于壮大律师队伍和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
我认为,律师执业的战略是“持久战”。有志于从事律师事业而矢志不移的法律人,当你踏入律师行列的时候,不要悲观,不要冒进,你的正确战略是:准备打一场轰轰烈烈的“持久战”。为什么这样说呢?我的根据是:律师事业的道路是曲折的,而律师事业的前途是光明的;只要我们树立坚定的信念,不怕吃苦,敢于挑战,采取了正确的“战术”方针,成功是完全可以的。具体论之如下:
一、为什么是“持久战”
其一、我国律师事业发展的前途是光明的,尽管其道路是曲折的。这是律师执业“持久战”略的哲学根据和历史现实根据。
民主法治的不断发展进步,是世界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之一;因而作为民主法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制度的不断发展进步,也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而律师是律师制度发展的推动力量,没有律师队伍的发展壮大,律师制度的发展就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就西方国家而言,其经济政治文化的先进发展,已经将律师业的发展推进到发达水平,律师服务已经成为社会的必不可少的需求。与世界接轨,实行依法治国,融入到世界潮流的发展之中,是我国改革开放事业不断发展的应有之意。我国二十余年改革开放的发展历程,充分证明,我国律师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幼稚到发展的曲折过程。到目前,我国律师制度正在孕育的新的更高阶段的发展和完善。因此,我国律师事业发展的前途必然是光明的。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我国律师事业发展中存在的一系列困难和问题:一是我国社会法律意识的相对落后制约着律师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二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决定律师事业的发展也处于初级阶段;三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必然导致律师事业发展的不平衡;四是三大主要法律职业发展的不平衡,严重制约律师事业的发展进程;五是律师职业内部发展的不平衡,成为目前律师事业发展的显著特点。因而,我国律师事业发展的道路必然是曲折的。
就律师职业内部发展的不平衡而言, 陈兴良 教授总结得非常精辟。他提出当前律师职业中存在如下七大不平衡: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发展不平衡;刑事业务和非刑事业务的发展不平衡;律师职业和其他法律职业的不平衡;律师职业发展的地域不平衡;律师水平的不平衡(也就是大律师和小律师之间的不平衡,那么这种不平衡不仅仅是在提供法律服务质量上的不平衡,也反映在年收入和人格上的不平衡);律师职业所承担的社会职责和执业环境的不平衡(尤其在刑事辩护当中,律师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的问题更为突出。应当把律师法变成律师权利法,律师授权法,而不是律师义务法。);律师的经济收入与社会评价之间的不平衡(总得来看,律师职业在社会属于高薪阶层,但是他们的社会评价却不尽如人意,其社会政治抱负难以实现。我认为,律师不仅有法律使命而且有政治使命)。 陈 教授进一步提出,这七个不平衡集中反映了我们目前律师业发展是喜忧参半,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背景下律师职业还有很大的发展。
其二、由于我国律师事业发展的前途是光明的,我们就无须悲观害怕,缩头缩尾,要树立从事律师执业的坚定信心。悲观主义者只看到了律师道路上的困难和问题,却看不到律师道路的光明前途,显然是片面的。老律师收入一般都是比较可观的,而且案源一般很充足。但他们大都是在律师行业中跌爬滚打十几年甚至二十多年,他们往往都是见证了律师事业发展的整个过程。他们同样是从一穷二白的处境中一步一步走出来的。如果他们当初也象有些朋友一样悲观失望,不敢踏入律师行业,何来今天的辉煌。所以,如果你要立志从事律师事业,你就要坚定成功的信念,迎难而上。果如此,你就成功了一半。否则,你就丧失了在律师事业中取得成功的所有机会。
其三、由于律师事业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我们就必须克服盲目乐观的倾向,充分做好迎接挑战、经受困难考验的心理准备。律师道路充满了艰难困苦,不象想象中的那样平坦和容易,往往比我们想象的还要难些。这就需要我们用十分的信心、一百分的努力和一千分的汗水去摸索、开拓和进取。而且在这一奋斗的历程中,你必须始终保持旺盛的进取心和奋斗精神,而决不颓废。否则就会半途而废,将成功的机会留给他人。
二、“持久战”中应该采取的“战术”方针
其一、要正确认识成功的标准。成功不是绝对的。成功是目标的实现。成功具有阶段性。由于从事律师执业的时间、经验、个人阅历、社会关系及其它有关因素的差异,律师的成功处于不同的领域和阶段。我们不要盲目对比,以他人的成功来要求自己。例如,有的律师还处于 “万金油”阶段,而有的律师已经转化为专业“精英”;有的律师还在从事诉讼业务,而有的律师已经进军非诉讼业务;有的律师还在从事传统的律师业务,而有的律师已经进军高端业务。而处于同一个阶段的律师,在这一阶段的深入程度也有所不同。成功与否,要以个体的实际情况而定。因此,对于新手律师而言,你不能急于求成,急功近利,你可以把自己从事的律师事业规划为几个切实可行的目标和阶段,一步一步的去实现自己的目标,一个一个阶段去实现你的抱负,你就会不断地体会到成功的快乐。
律师的成功不仅体现在业务收入上,更体现在办案的质量上。现阶段,律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参差不齐,收入高的律师不一定是好律师,而收入低的律师也不一定不是好律师。唯利是图,不负责任,一味钻营取巧,糊弄当事人,这种见利忘义的律师,收入再高也不能算是成功。律师应该具有起码的为老百姓分忧解愁、维护社会稳定的公心和良心。洋房和汽车并不是衡量律师是否优秀的唯一标准。
其二、律师业务不是靠守株待兔所能等到的,也不是靠老律师的给予取得的,而要靠自己的主动开拓。那么怎样开拓呢?1、要不断学习以提高专业水平;2、不断宣传和推销自己;3、要积极参加法律援助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其它社会活动;4、广交朋友,不断扩大社会联系的范围和网络;5、以点带面。不论案子大小,收费多少,哪怕是援助案子,一旦接到案子,你就要把它当作展示自己的机会,积极发挥你的最高水平,力求办好案,办精案,千方百计让当事人满意。这样就会培植无穷的潜在案源,起到以点带面的效果。6、“有条件的要上,没有条件的,创造条件也要上。”律师开拓案源,需要各种各样的“社会资源”,这些可以是你已经具有的,也可以是你通过自己积极的执业行为开发出来的。更多的要靠自己的开发。当然,每个人还可以创造出更多的开拓方式,只要你肯动脑子。

其三、自己也可以做自己的“师傅”。新手律师往往希望有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律师领着自己入门,但并非每个新手律师都那么幸运,能够找到一个好“师傅”。那么,你自己做自己的“师傅”好了。我刚入道时,也是梦想找到一个“师傅”带带,可是没人愿意带。我当时也很迷茫而不知所措。后转念一想,靠自己也不是不可以。没有经验,我就白天到附近的法院去旁听,晚上则对照诉讼和实体法律规定进行反思和总结,以积累“经验”。就这样,我坚持了三个月,当我接到第一个案子时,我竟然很顺利的办了下来,而且当事人也很满意。这大大增强了我的信心。从此,我觉得自己竟然一步一步上了路。至今,我仍然保持着到法院旁听的习惯。每个律师都有自己的长处和优势,我学到了很多很多。
综上所述,律师执业的战略只能是“持久战”,而不是“速胜战”。从事这一执业,你必须坚持不懈,“坚持就是胜利”。只要采取了适合自己的正确的方法,相信你一定会成功的,你永远会享受到成功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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