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对于受害者还是肇事者,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是由于意外造成,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会用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一般人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是自认倒霉,有的受害者能获得一点赔偿就了事,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少权益,有人还会错过诉讼时效,留下后遗症终身痛苦;有的肇事者却成了他人的自动提款机,由于企图隐瞒事故,遭受他人的不断勒索,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拖了数年未能解决。因此,对于交通事故律师而言,能够迅速合理合法地处理好交通事故赔偿事宜,无论对受害方还是肇事方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因此,花钱请律师还是“值得”的。
交通事故赔偿中涉及的法律很多,如何正确有效地把握证据,如何合理地确定赔偿项目和诉讼标的,如何快速地解决争议,不仅业务知识要全面,实践经验要丰富,而且要心理成熟,临乱不惊,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准确把握对方当事人的心态,这没有数年的执业经验是不能达到这一水平的。交通事故赔偿中约有15个赔偿项目,每个赔偿项目在什么情况下适用,用什么样的证据形式来证明,如何作出有利于我方当事人的答辩等,只有身在其中不断地研究,才能更加深刻地体会其中无穷的奥妙和乐趣。
具体而言,评判一个优秀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专业律师应当:
(1)看专业。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法律法规能熟练掌握,对于交通事故中存在的法律关系能够准确地分析,了解最新的赔偿标准,不遗漏任何一个法律上规定的赔偿项目。
(2)看经验。交通事故案件代理的多了,实践经验丰富了,代理案件时就会轻车熟路,容易抓住案件争议焦点,处理事情事半功倍,能较为有效、及时、全面地处理当事人委托的事务。一般而言,一个执业三年以上、代理数十起以上交通事故诉讼案件的律师是起点的要求。
(3)看心理。理性的律师往往着眼于解决问题本身,而不是代表当事人出庭吵架。一个情绪容易激动的律师,是不能充分把握好案件的进程及得到最佳的结果的。
(4)看态度。律师是否对你的案件感兴趣,是否能为你的案件付出精力。当然并不是说投入的时间越多越好,而是要做到该收集的证据去收集,该出具的法律文书要出具,从程序上和实体上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态度决定一切”,律师态度‘‘认真’’与否,至关重要。
本站律师认为,交通事故律师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应当起到的作用:
(1)根据最新统计数据,确定赔偿项目和测算赔偿标的。律师在实践中曾经遇到过一些案件,事故是数年前发生的,起诉的时候,律师还是按照数年前的数据来主张相关赔偿项目,无端端的就少算了几万元,而这样的低级错误,法官居于中立的地位,是不会主动提醒你的。
(2)根据所主张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收集整理对应的证据和法律依据。确定了赔偿项目,还必须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而且证据的要求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3)分析法律关系,确定管辖法院和诉讼主体。管辖法院的选择有利于赔偿标准的确定,因为新法施行后各项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应当参照《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一般采用“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特殊情形下还应当参照该解释第30条的规定。确定诉讼主体有利于判决后的执行,因为一个有赔偿能力的主体作为判决的执行对象和一个没有能力赔偿的主体作为判决的执行对象,最终的结果是不一样的。
(4)整理法律文书,有针对性的提出代理或答辩意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经验的律师能够从程序上或者实体上全面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