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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侵权责任法20必考点
发布日期:2010-07-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侵权责任法的20个考点大总结,供大家复习参考。

  1、归责原则

  (1)掌握各类过错推定责任与无过错责任

  (2)过错推定责任属于过错责任

  过错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安保责任、学校对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责任、医疗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学校对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责任、物件损害责任、地面施工责任。

  无过错责任:监护人责任、使用人责任、产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环境侵权、高度危险责任、饲养动物责任。

  2、责任形式

  掌握不同责任形式的适用条件和适用情形

  (1)损害赔偿

  (2)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3)恢复原状、返还财产

  (4)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数人侵权

  (1)共同侵权与共同危险

  (2)并列的多数人侵权与结合的多数人侵权

  4、同命同价:可以

  5、免责事由

  6、监护人责任

  7、学校责任:

  (1)无行为能力人:过错推定

  (2)限制行为能力人:过错责任

  (3)第三人侵害:补充责任

  8、使用人责任

  (1)用人单位责任

  (2)劳务派遣责任:接受单位承担责任,委派单位有过错的,补充责任

  (3)个人劳务责任:保姆

  9、安保责任:

  (1)经营者与活动组织者

  (2)第三人侵权:补充责任

  10、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

  (1)提示规则: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2)明知规则:承担连带责任

  11、产品责任:

  (1)生产者与销售者的责任

  (2)产品警示、召回制度

  (3)惩罚性赔偿

  12、交通肇事责任:

  (1)机动车对机动车:一般侵权

  (2)机动车对非机动车、行人:无过错责任。允许过失相抵,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则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

  (3)机动车一方的认定:

  A 出租、出借,使用人责任

  B 被偷、被抢,偷抢者责任

  C 出卖未过户,购买人责任

  D 拼装车与报废车:买卖连带责任

  E 汽车逃逸: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13、医疗责任

  (1)过错责任

  (2)医疗机构义务:说明告知、诊疗、病例、过度检查

  (3)推定过错的情形:

  A 违法违规

  B 隐匿或者拒绝提供病例

  C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例

  (4)不承担责任的情形

  A 患者或者家属不配合

  B 已经尽到义务

  C 限于当时的水平

  14、环境侵权

  (1)无过错责任、因果关系倒置

  (2)多数人污染:按份责任

  (3)因第三人原因污染:污染者赔偿,向第三人追偿。

  15、高度危险责任

  (1)无过错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

  A 高速运输工具:航空器、汽车、轨道交通(地铁)

  B 高空作业和地下挖掘

  C 高压作业

  D 高度危险区域

  (3)高度危险物质:核设施、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质所有人、管理人、非法占有人的责任

  16、饲养动物责任

  (1)无过错责任

  (2)饲养凶猛动物

  (3)动物园责任:过错推定

  (4)因为第三人过错侵权,饲养人承担责任,向第三人追偿

  17、物件损害责任

  (1)建筑物、构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堆放物、树木

  (2)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

  (3)地下物责任:窨井

  18、地面施工责任

  19、高空抛物责任

  20、侵权法中的连带责任、补充责任

  连带责任:

  (1)共同侵权

  (2)共同危险

  (3)数人并列侵权

  (4)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

  (5)产品责任的生产者与销售者

  (6)拼装车与报废车的出卖人和购买人

  (7)危险物致害,有过错的所有人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8)危险物致害,有过错的所有人、管理人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9)建筑物倒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补充责任:

  (1)劳务派遣单位的补充责任

  (2)安保义务人的补充责任

  (3)学校的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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