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侵权责任法20必考点
发布日期:2010-07-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侵权责任法的20个考点大总结,供大家复习参考。
1、归责原则
(1)掌握各类过错推定责任与无过错责任
(2)过错推定责任属于过错责任
过错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安保责任、学校对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责任、医疗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学校对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责任、物件损害责任、地面施工责任。
无过错责任:监护人责任、使用人责任、产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环境侵权、高度危险责任、饲养动物责任。
2、责任形式
掌握不同责任形式的适用条件和适用情形
(1)损害赔偿
(2)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3)恢复原状、返还财产
(4)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数人侵权
(1)共同侵权与共同危险
(2)并列的多数人侵权与结合的多数人侵权
4、同命同价:可以
5、免责事由
6、监护人责任
7、学校责任:
(1)无行为能力人:过错推定
(2)限制行为能力人:过错责任
(3)第三人侵害:补充责任
8、使用人责任
(1)用人单位责任
(2)劳务派遣责任:接受单位承担责任,委派单位有过错的,补充责任
(3)个人劳务责任:保姆
9、安保责任:
(1)经营者与活动组织者
(2)第三人侵权:补充责任
10、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
(1)提示规则: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2)明知规则:承担连带责任
11、产品责任:
(1)生产者与销售者的责任
(2)产品警示、召回制度
(3)惩罚性赔偿
12、交通肇事责任:
(1)机动车对机动车:一般侵权
(2)机动车对非机动车、行人:无过错责任。允许过失相抵,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则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
(3)机动车一方的认定:
A 出租、出借,使用人责任
B 被偷、被抢,偷抢者责任
C 出卖未过户,购买人责任
D 拼装车与报废车:买卖连带责任
E 汽车逃逸: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13、医疗责任
(1)过错责任
(2)医疗机构义务:说明告知、诊疗、病例、过度检查
(3)推定过错的情形:
A 违法违规
B 隐匿或者拒绝提供病例
C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例
(4)不承担责任的情形
A 患者或者家属不配合
B 已经尽到义务
C 限于当时的水平
14、环境侵权
(1)无过错责任、因果关系倒置
(2)多数人污染:按份责任
(3)因第三人原因污染:污染者赔偿,向第三人追偿。
15、高度危险责任
(1)无过错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
A 高速运输工具:航空器、汽车、轨道交通(地铁)
B 高空作业和地下挖掘
C 高压作业
D 高度危险区域
(3)高度危险物质:核设施、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质所有人、管理人、非法占有人的责任
16、饲养动物责任
(1)无过错责任
(2)饲养凶猛动物
(3)动物园责任:过错推定
(4)因为第三人过错侵权,饲养人承担责任,向第三人追偿
17、物件损害责任
(1)建筑物、构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堆放物、树木
(2)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
(3)地下物责任:窨井
18、地面施工责任
19、高空抛物责任
20、侵权法中的连带责任、补充责任
连带责任:
(1)共同侵权
(2)共同危险
(3)数人并列侵权
(4)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
(5)产品责任的生产者与销售者
(6)拼装车与报废车的出卖人和购买人
(7)危险物致害,有过错的所有人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8)危险物致害,有过错的所有人、管理人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9)建筑物倒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补充责任:
(1)劳务派遣单位的补充责任
(2)安保义务人的补充责任
(3)学校的补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