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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如何证明感情破裂?实践中的审判标准
发布日期:2010-06-28    作者:张浩律师
离婚如何证明感情破裂?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判决不准离婚后,原、被告继续分居,互不往来。且被告不同意离婚并非以夫妻感情好为理由,而是以原告是否返还其定婚礼和陪嫁物品为前提,就此可认定原、被告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原、被告陈述一致,应确认为该VCD机是被告的个人财产。原告称被告已取走,应当对自己主张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但其未提交证据,应当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即认定该VCD机仍在原告处放置。被告要求离婚时返还应予以支持。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原告提交的证据二、证据三均属证人证言,其未申请证人出庭,无法审查其证言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被告提交的证据十不是正式购物发票,也未注明购物人,难以审查该收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和与本案事实的关联性,原、被告的证据均不能证明自己的主张。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离婚如何证明感情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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