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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司法考试如何突破卷四(一)
发布日期:2010-06-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当中的卷四,是让很多考生头疼的问题,尤其是09年的司法考试卷四试题,更是给了广大考生当头一棒。目前市面上关于卷四辅导的书也有很多,也有很多辅导机构给出了卷四论述题的所谓“模板”。关于卷四,其实最好的复习方法就是不断地练习,笔者想把卷四分为案例分析与论述两个方面来阐述。另外一种简答题型,在近几年考题当中都是考的时政性内容,而且大多数培训机构都押中了相关热点,所以这里就不再赘述。

  首先是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其实是卷四当中真正的大头,每年的七道考题中,案例分析题占了五道,分值占了一百分左右,但是案例分析题考察的面很广,它考察的是对你前三卷知识的综合把握能力,如果你没有掌握知识点,那么即使你能把整张试卷都写满也是得不到分的。但是案例分析题同样需要练习,我们练的主要是解题方法,知识点通过前几个阶段的学习已经掌握得差不多了。案例分析题的一个重要要求就是简练,答案时只要抓住关键,一句话足矣,而不需要大量发挥,发挥过多反而会在某一道题上浪费大量时间而导致最后考试时间不够。所以在平时的练习当中,提高速度和抓住题眼是重点。至于练习的材料,还是以历年真题为主,选择参考书时也应以有参考答案及详细解析为首要。具体练习方式,可以从考前两个月开始,每天练习二至三道案例分析题,一定要动笔练,然后对照正确答案,自己错在哪里,下次做题时再改正。

  然后是论述题。2009年考试大纲说明中,对论述题的答题要求是:

1.在分析、比较、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

2.说理清楚,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从该答题要求中,我们可以获知一些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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