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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律师开庭技巧
发布日期:2010-06-13    作者:110网律师

执业感受 2010-06-13 20:29:28 阅读0 评论0 字号:

     律师在开庭时,必须以当事人利益为中心,最大程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而不是炫耀自己滔滔不绝的口才,发表雷人的与众不同的观点,那些认为律师发言就是说给当事人家人听的观点更是不可取的。
    去年,我办理一个共同盗窃案件,在苏州昆山市人民法院开庭。法庭辩论阶段,我是为第一个被告辩护,就言简意赅的发表了自己的辩护观点。第二个被告的律师,是安徽某个地方的律师,就滔滔不绝的发言,被法官打断好几次,因为该案是简易程序,公诉人没有出庭,他的发言与公诉书观点相悖,按照法律规定会中止审理的,然而他不顾法官的打断,仍然是我行我素,最后法官就愤怒的告诉他:“你如果在坚持自己的观点,马上中止审理,我让公诉人和你辩论。”最后,那个律师不得不改变自己的观点。法庭辩论终结后,那个法官就走下审判席,用手指着那个律师说:“你作为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你在损害当事人的利益。”我作为同行站在那里都很不好意思的,他的被告人家属也都出去啦。
    尽管这个法官的态度有点不好,但是最重要的还是律师发言时应该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一味的去展现自己的所谓的才华与口才,否则会招致内行人的反感的,最终会让自己很难看的。那个法官其实也是为了被告人着想的,走简易认罪程序,会得到从轻处罚的,当庭也会宣判,可是那个律师发表无事与法律支持的言论,会拖延时间,浪费司法资源,增加当事人的成本,因为都是外地人来一次不容易。
    这个案子给我的印象太深啦。作为律师开庭时不能信口开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得到当事人、同行和法官的尊重,才是最高境界。律师开庭发言就是说给当事人听的观点很盛行,有些律师也确实带来很多的好处,我认为这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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