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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机动车逃逸或者未投保交强险可先领救助基金救命
发布日期:2010-05-28    作者:李英俊律师
成都交通事故律师:肇事机动车逃逸或者未投保交强险可先领救助基金救命 成都:肇事车逃逸可先领救助基金救命     成都市即日起启动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垫付丧葬费和抢救费用   成都市已启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的发放垫付工作,即日起,事故当事人或家属可以通过交警,申请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   第一笔市级救助基金760余万   据了解,财政部、保监会、公安部、卫生部、农业部联合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于今年11日起正式实施。我市成立的“成都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设在市财政局,市救助基金的具体管理和使用,包括受理、审核、垫付、追偿等,由交管局负责。   据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成都市的救助基金分为两类:市级(中心城区部分)14个郊区()县级。市级资金帐户内的第一笔资金额是760余万元,以后每3个月拨款一次,预计今年共拨款1.4千万余元,“目前我市已经成功发放三笔救助基金,为3名事故受害者或家属垫付了所需要的抢救费或丧葬费。”   垫付的救助基金要追偿 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 中国成都蜀汉路346号法典律师大楼(四川省高级法院斜对面) Mobile13980790988四川成都李英俊律师   Tel:(02865850088 QQ610122990   E-maillawyerliyingjun@126.com 李英俊律师个人网站//www.86028lawyer.cn 阳光蓉城*大成都公益网//www.scdpw.org   据了解,救助基金仅为“垫付”,以后将依法追偿,对象是事故责任人。   “也就是说,一起车祸后,肇事者就算跑了,但被抓回后也将支付垫付的钱。”该负责人介绍,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后,公安机关也会找车主追偿。如果对方拒绝支付,公安机关可依法查封其车辆、进行拍卖。追偿回来的钱会回到救助基金帐户。   对于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情况,救助基金一般会垫付超出的款项,然后找车主追偿。   申请救助基金注意事项   申请救助基金,要符合什么条件?具体该如何申领?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解释。   ●申请者基本条件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遇到三种情形之一者。   ●如何申请车祸后,当事人或家属向办案交警提出申请→交警组织相关材料,交给交管局→交管局受理、审核。   ●如何发放不会付现金。审核过关后3个工作日内,交管局将垫付金转款到医院或殡葬服务机构。如果一时无法查找亲属等特殊情况,交管局会直接垫付。   收到资金的单位要出具发票,交给交管局存档,便于以后据此追偿。对不符合垫付要求的,在不予垫付的同时,交管局会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可申请资金额度由于救助基金用于交通事故受害人72小时内医疗抢救费用、丧葬费用的垫付,因此金额不会太高。目前发出的三笔款项,最高为10070.63元。   注意现在,只能通过当事事故交警提出申请。下一步,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医院、殡葬服务机构进行申请。   ○名词解释   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本报记者周滔实习生刘沁  2010-05-28 【来源: 成都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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