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何以沦为法律游戏
普通人打官司难,已经是老话题,俗称“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更是难上加难。立而不审、审而不判、判而不执行的情况比比皆是。同时,“民告官”的胜诉率也低得可怜,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去年胜诉率达到35%,已经被媒体当作奇迹。
据了解,在某些西部地方法院,行政诉讼案件是逐年下降的,一些县级法院乃至中级法院,行政诉讼案件一年不超过10件。刑民案件持续上升,年年爆棚,而行政法庭却门可罗雀。对民告官案件,一度一些政府官员畏之如虎、避之不及,而如今则看穿了这不过是场法律游戏,当群众与政府部门发生纠纷,主事的官员会动员当事人:“走法律途径吧,到法院告我们吧!”,甚至出现了政府花钱为当事人请律师、代交诉讼费———“求求你,来告我!”的荒唐闹剧。这些官员能如此“开明”,说穿了是因为他们成竹在胸、胜券在握:让你来告我,是让一纸判决书令你彻底死心,从此别再来烦我们!可以说,在一些地方,行政诉讼已经扭曲了立法的本意。在一些地方,老百姓已经丧失了“民告官”的信心,从而走上了漫漫的上访之路,而由上访引发的各种问题给社会稳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前不久,一位法学家放言,称老百姓“信访不信法”是一些领导好做批示造成的,这话貌似有理,但并不符合实际。如果老百姓打官司不再难,法院能真正为他们伸张正义,他们为什么要舍近求远、不以低成本代价到家门口的法院起诉,而偏要千里迢迢来到省城、京城,一个一个部门地奔波求告?而且,信访能够最终送到领导案头、得到领导批示、问题得到解决的几率到底多大,恐怕也是个未知数。
对行政诉讼案件,法院不敢、不愿判决政府败诉的原因不难分析,是因为法院受到的制约因素太多、干扰势力太大,法院的人、财、物都受制于地方政府,很难行使其“独立审判权”;其次,判政府败诉,法院也不敢承担所谓损害政府权威、加剧政府与群众对立的社会后果。其结果是,老百姓投诉无门、求告无路,要解决问题,唯一的途径就是信访,寄希望于“包青天”式的领导为其主持公道。而上访达不到目的,一部分人就采取极端行为,或是围攻政府,或是堵塞交通,甚至造成恶性事件,付出更大的社会成本,而且最终还是要政府来埋单。
行政诉讼不仅是满足群众合理诉求、疏导不满情绪的合法渠道,也是纠正政府不法、错误行为从而督促其依法行政的有力手段。行政诉讼如果真的成了纯粹的法律游戏,法官成了“稻草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就轰然倒下,法律的权威一旦动摇,社会秩序就从根基上瓦解。
对此,一些专家早就开出了现有体制下的“药方”,就是异地管辖受理,或提级管辖。涉及人数众多或民众重大利益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该在媒体上发布公告,使审判、调解尽可能公开化;对延期审理的案件,应该向当事人或公众说明缘由。对故意“捂案”不审的,应该追究相关法院及法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