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行业分层次签订集体合同
发布日期:2010-05-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今日,记者从沈河区了解到,沈河区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在集体合同签订将采取"三级制",分层次签订集体合同。
行业内所属企业将按照经营规模和经济效益分三个层次签订集体合同,此举将解决行业性工资标准定高了小企业执行不了,定低了大企业的职工工资与企业效益不成正比的问题,使集体合同更加贴近企业和职工实际。
同时,还将突出岗位技能含量,确定不同岗位工资标准。按照三个企业层次,分别确定不同工种每月最低工资标准。厨师2000元、1800元、1500元;面点1300元、1100元、950元;水案1200元、1000元、900元;领班1100元、950元、850元;服务员1000元、850元、800元,使职工利益得到进一步保证。
另外,针对行业特点,解决加班工资补偿难问题。行业集体合同确定企业实行8小时工作制,每周平均不超过40小时,职工加班加点的工作时间,企业必须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职工加班加点工资,或采取补休与补偿工资结合的形式,此举有效解决了职工加班工资待遇补偿的难题。
集体合同签订将实施1+N 模式,以加强履约监督。"1"是在企业内部,履行工会监督职能,着力发挥好职代会作用,推行企业经营者《履约承诺书》制度,推行向职代会报告制度,推行集体合同监督员制度,推行动态协商联席会制。"N"是整合各方资源,形成监督体系。联手法律、劳动部门建立集体合同工作指导组和监督检查组,参与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全过程,对集体合同的内容和签约程序进行把关,对履约情况进行定期自检,不定期抽检,保证集体合同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