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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听不同声音,应该成为习惯
发布日期:2010-05-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继3月28日“散步”后,广东东莞樟木头、清溪村民再次表达对垃圾焚烧厂选址清溪一事不满,昨日上午10时,石新社区500多名村民依次到镇内四个主要路口“散步”,此外,昨日上午9时,清溪镇罗马村委会门口的罗马路上聚集了100多名村民。(5月17日《广州日报》)

  可喜的是,我们发现,政府部门对村民“散步”给予了理性回应———清溪镇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一边进行耐心的调解劝说工作,一边做好交通疏导。

  用理性姿态回应村民“散步”,一方面说明政府部门的公共理性在滋长,另一方面也说明公民诉求的表达得到了重视。二者的关联点在于民众可以“散步”,而官员也应该而且必须被说服,否则,所谓的“散步”就失去了意义,而公民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就会被遮蔽。

  曾经有人言:让人说话,天塌不下来。在笔者看来,面对公民的“散步”行为,我们也应坚持相同的理念:让公民“散步”,不但“天塌不下来”,而且意味着是社会和政府的双赢之举,因为在互动中,公民的诉求得到了重视,公民的尊严受到了呵护,与此同时,被说服的官员是民众和社会之幸,更有利于政府和官员取得民众的谅解和支持、信任。

  从村民“散步”到官方回应,我们还看到了民意在政策合法化中的地位。要知道,政策制定者作为公众利益制度上的代表者与维护者,并不具备无视公众智慧的能力,也不具有剥夺公众意志或凌驾于公众之上的权力,这就要求他们必须具有兼听不同声音、兼顾不同意见的胸怀,把公众的声音视为对公共政策的美好期盼。正如学者指出的那样,政策合法化是一个吸收民众参与决策、加强政治沟通与协调的过程,也是一个决策选优,对政策方案不断修改、完善,对不良方案过滤、淘汰的过程。东莞600多名村民不满垃圾焚烧厂选址的集体表达给我们提供了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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