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心儿子要离婚 好心婆婆帮媳妇争回房产
发布日期:2010-03-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儿子在外拈花惹草,儿媳提出离婚,当儿子提出要求分割由儿媳独自出资购买的房子,儿媳无法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房子应归自己所有时,身为婆婆的张老太站在了儿媳一边,证明了房子的真正主人,老人的证言也最终令法院作出了涉案房屋归老人的儿媳李女士所有的判决。昨天,为儿媳李女士代理此案的张律师告诉记者,如果没有张老太,李女士将损失惨重。
[案情回放]
妻子要离婚丈夫争房产
2000年,李某离婚后,经他人介绍认识了王某,并结成夫妻,起初两人的生活也算和睦,可是时间一长,各种矛盾一多,两人吵架的频率也越来越高,再加上李某无法生育等问题,王某干脆多天不回家,并在外认识其他女人。多方打听后,李某得知丈夫与一名来青打工的年轻女子同居。多次劝说没能令丈夫回心转意,无奈之下,李某提出了离婚。起初王某不肯答应,一段时间后突然改变了主意,离婚的条件是分割原先两人居住的房屋。
妻子买的房证据难支持
李某万万没有想到王某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因为这栋位于夏庄路的房子,是她与王某婚前单独出资购买的。而且,婚后王某从来没帮她偿还过贷款。李某坚决不答应王某的要求,为此双方闹上了法庭。法院审理中,王某一口咬定他曾为购房出过资,尽管李某向法院提供了一份购房发票,可是由于发票是在李某与王某婚后偿还完全部贷款后才取得的,而且除此之外李某再无其他相关证据证明房子由她单独出资购买,因此令整个案件陷入困境。
婆婆帮儿媳“抢”回房子来
法院审理阶段,李某苦于没有证据,眼看她在婚姻生活再次受到重创后,又将面临失去辛苦购得的房子。李某的婆婆,年近八旬的张老太考虑多日后,找到了办案人员,替儿媳说了句“公道话”。 张老太说,儿子王某与李某结婚后便一直以自己“有病”为由,向单位请了长期病假,平时仅有很少的一部分补贴,连固定收入都没有,购买房屋就更不可能了。老人的话成了判案的重要证据。
[法院审理]
法院作判决房子归“儿媳”
老人告诉办案人员,涉案房屋的房款在李某与王某结婚前确实没有交齐,而且当初李某也曾向她借过两万元钱支付房款,但这笔钱早在4年前已经还给了她。老人的证言证明了李某与王某婚后才交齐房款、拿到发票的事实,再加上办案人员查明,李、王二人并没有因购房共同欠下外债,近日作出判决,判令李、王二人离婚,涉案房屋归李某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