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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个人信息 实现社会诚信(原创)
发布日期:2010-03-18    作者:110网律师
    每个人的身份信息在社会管理秩序要求的前提下是可以唯一确认的。社会名人(包括政要和各类明星)往往将身份信息和个人的社会认知度(身分)混同,并以隐私权为借口要求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能公开。过去,因为技术和法律观念的原因,个人信息的了解和获得也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但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个人信息的收录和确认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可以很准确地被随时查询和真假的比对与确认。

    笔者认为个人的身份信息是个人独立地被社会认知和一定范围的相对公众了解的基础资料,对构建诚信社会具有绝对的真实性检验和虚假性识别功能,譬如个人身份证信息的公开就是将个人的身份信息暴露在阳光下,有助于敦促个人履行自己的承诺,可以减少违约和逃避,对构建诚信社会具有无可比拟的作用和意义。

            为此,笔者建议将需要付费的查询变成免费的公开查询并告诉查询的方法和信息核对与运用方法,避免查询人使用时构成不当使用给自己或者被查询的人造成伤害。果如斯,对建设诚信社会、减少违法、打击犯罪一定具有特殊的或者是意想不到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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