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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办理过的案件
发布日期:2010-03-07    作者:110网律师
被告人张某在界首市交通肇事后逃逸,受害人死亡,经界首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缓刑;

被告人刁某与其它被告人在江苏江都市砍掉被害人杨某一只手(重伤),经江都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为两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为苏州市影响重大的抢劫杀人案的被害人担任诉讼代理人,最大程度的维护了被害方的合法权益;


砀山县被告人赵某故意伤害(重伤)罪,该案件背景复杂,双方争议很大,后案件宿州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泗县人民法院管辖,一审支持轻伤辩护意见并判决缓刑,收到被告人及其亲属的好评。
2010年11月16日,淮北市一小老师校园被打案件,作为第二被告人辩护人,认真履行辩护职责,该被告人被判缓刑。
2010年,淮北师范大学某教师故意杀人一案,一审被告人被判无期徒刑。
2010年10月,烈山区聚众斗殴一案,16辆出租车被砸,参与人数众多,社会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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