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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复核辩护难题待解 --丰台律师
发布日期:2010-02-20    作者:110网律师

死刑复核辩护难题待解

2010-01-31 10:51   孙奎律师                          
专长领域: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刑事自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丰台律师,北京律师,合同纠纷,医疗纠纷,公证代理,律师见证,公司法务,遗产纠纷,婚姻家庭,债务追偿,民事调解,法律顾问,崇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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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所讯 8月31日上午,《法制日报》记者陈虹伟、肖莎来到位于王府井大街好友世界商场写字楼五层的北京孙中伟律师事务所,本所主任接受了记者的专题采访,对我所的业绩及发展思路进行了介绍。详情请关注《法制日报》的报道。      转载自: 法制日报9月4日的报道: --丰台律师         死刑复核阶段律师能否查阅卷宗、会见当事人,以及如何约见法官乃至死刑复核结果是否应当通知律师等,法律一直未有明确规定。直至今日,包括刑事辩护律师孙奎在内的律师们仍为这些程序所困扰 本报记者 陈虹伟 本报见习记者 肖莎 自2007年最高院收回死刑复核权至今已近三年,律师参与死刑复核的程序问题一直为业界和学界高度重视。--北京市丰台区律师
  但死刑复核阶段律师能否查阅卷宗、会见当事人,以及如何约见法官乃至死刑复核结果是否应当通知律师等,法律一直未有明确规定。直至今日,包括刑事辩护律师孙奎在内的律师们仍为这些程序所困扰。--丰台律师
能否阅卷? 刑事辩护律师孙奎说,目前没有明确规定死刑复核律师是否可以阅卷,也没有规定律师不能阅卷,但在实践中律师基本上都不能阅卷,这为死刑复核律师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北京丰台区律师
  张青松创办的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下称尚权所)从2007年免费代理死刑复核案件,在具体业务的基础上,尚权所做了一份《律师参与死刑复核程序实证报告》。报告指出,死刑复核阶段,律师取得案件材料有两种方式:一是家属提供,二是通过一审或者二审辩护律师取得。但“家属往往只能提供其掌握的有限的少数材料”,“一审、二审律师一般只复制自己认为是重点的材料”,所以“死刑复核律师取得的材料并非是全部案卷材料”,这为死刑复核律师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丰台律师
能否会见当事人? 刑事辩护律师孙奎说在两年多来他办理死刑复核案件时,会见当事人并没有遇到过任何麻烦,只要提供相应的法律手续即可。--北京丰台区律师
  不过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这一行为是否合法,尚权所的律师们在工作中还是遭遇过闭门羹。尚权所的报告显示,在办理刘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时,律师与关押被告人刘某的看守所联系要求会见,看守所提出案件在死刑复核阶段,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同意才能会见被告,于是律师向最高院承办法官提出会见要求,但最终最高院承办法官通知律师,不同意会见被告人,理由是死刑复核期间律师会见被告人无法律依据。
如何约见法官?--丰台律师 约见法官,向其当面陈述辩护意见是很多律师在死刑复核中非常重视的一项工作,对决定案件的结果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于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确保死刑案件办理质量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死刑案件复核期间,被告人的律师提出当面反映意见要求或者提交证据材料的,人民法院有关合议庭应当在工作时间和办公场所接待,并制作笔录附卷。律师提出的书面意见,应当附卷”。
  这为死刑复核律师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及当面向法官陈述律师意见提供了法律依据,但该规定并未明确指出,律师应通过何种方式约见法官。
  如今,对于最高院个别刑事庭的死刑复核案件,刑事辩护律师孙奎已经能够通过内勤找到案子的承办法官或书记员,但在大多数案子的办理过程中,他还要跑到永定门北京南站附近的接访室,夹杂在众多上访群众当中排队递交约见申请表。刑事辩护律师孙奎说,“死刑复核程序并不是上访,律师也不是上访户”,他希望这种情况今后能有所改变。
  不过,刑事辩护律师孙奎告诉记者,一旦约见成功,法官都会比较重视和认真听取律师的意见。--丰台律师
是否应该通知律师复核结果? 最高院作出死刑复核决定后,并不会主动通知辩护律师,而是将复核结果直接发给二审法院。律师要想知道复核结果只有通过二审法院或一审法院,或者当事人家属。北京市丰台区律师
  尚权所在免费代理林某故意杀人案时,林某家人先于律所得知了死刑核准的消息,林母很激动地质问律师结果为什么会这样,问他们工作是怎么做的。律师在工作记录中写道:“此时,我们的心情很难受,律师在死刑复核程序中的作用就是这样有限,甚至连最后结果都无从获知,这一刻我们显得很无力,没有什么可以向家属解释的。”
  但是,刑事辩护律师孙奎表示,死刑复核法官通知律师复核结果并不违法,“至于他是否会通知你,就要看各位律师同行的表现了”。他告诉记者,确实有部分案件的不核准结果他是在第一时间知道的。--丰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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