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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晋江德尔惠鞋业有限公司与刘钰辉计算机网络域名侵权纠纷案
发布日期:2010-01-14    作者:110网律师
福建晋江德尔惠鞋业有限公司与刘钰辉计算机网络域名侵权纠纷案
                   
    福建晋江德尔惠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尔惠公司)是一家生产销售运动休闲鞋为主的企业,1991年注册了“德尔惠”商标。2001年注册了“德尔惠中英文及图”商标,核定商品项目为第25类。德尔惠公司投入巨资用于广告宣传,在相关消费者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2002年“德尔惠中英文及图”商标被评为福建省著名商标。刘钰辉于2004年注册“德尔惠体育用品.cn”中文域名,利用该网页进行宣传、销售体育用品。德尔惠公司以刘钰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德尔惠”商标、“德尔惠中英文及图”商标被广泛持续的使用,德尔惠公司通过广告宣传和产品销售推广该品牌,在相关消费者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并拥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符合认定驰名商标的条件。刘钰辉未经商标权人许可,为商业目的将“德尔惠中英文及图”商标注册为域名,并宣传、销售体育用品,足以造成相关公众对产品来源的混淆,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和商标侵权。依法判决,刘钰辉赔偿损失、停止使用并撤销“德尔惠体育用品.cn”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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