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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选择民间金融的可行性分析
发布日期:2010-01-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摘 要」由于种种原因,中小企业从正规金融市场难以得到所需资金,发展受到很大制约,而大量的民间资金却不敢去投资或找不到合适的投资出路。本文分析了民间金融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中的优势和丰厚的民间资本所面临的狭窄的投资渠道的现状,结合部分地区的成功经验,证明了中小企业选择民间金融的可行性。

  「关键词」中小企业; 民间金融; 可行性

  一、民间金融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中的优势

  中小企业不可能完全依靠正规金融渠道获得资金支持,经验证据也表明中小企业在正规金融市场上只能获得有限的资金支持,而民间金融在与正规金融的对中小企业的比较中,却显示出显而易见的优势。

  (一)信息成本优势

  民间金融组织具有很强的地域性,民间金融组织多集中在乡镇,其放贷对象一般是本乡镇的企业,因而其信息优势反映在贷款人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甄别上。贷款人对借款人的资信、还款能力比较了解,避免或减少了信息不对称及其伴随的问题;信息优势还反映在贷款的监督成本中,由于地域、人缘和血缘等原因,交易双方可保持相对频繁的接触,收集和处理借款人的信息成本很低,这种较透明信息的把握使得贷款人能够较为及时地了解贷款的风险性,并采取相应的行动。而这一点恰恰是正规金融所不具有的,也解决了中小企业信息不透明这一最大的融资障碍。

  (二)信用约束优势

  民间金融机构在放贷时一般不要求抵押或担保,主要是靠借款人或者中间人的个人信用。一方面,这种由亲戚、朋友介绍的借贷活动有着道德约束的保障,而且这种道德约束往往比法律制裁更有效;另一方面,借贷是以个人信用为基础的,即所发生的是一种个人的关系,借款人对借款有着无限责任,当借款企业逾期不还时,民间金融机构就可凭借条上诉,法院也会以个人借贷纠纷的形式予以受理。民间借贷在放贷时也可能要求担保,但对担保品没有严格的限制,民间金融的交易双方能够绕开政府法律以及正规金融机构关于最小交易额的限制,许多在正规金融市场不能作为担保的东西,在民间金融市场都可以作为担保。

  (三)交易成本优势

  所谓交易成本,就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人们自愿交往、彼此合作达成交易所支付的成本,即人—人关系成本。民间金融操作简便,可以针对企业的不同信用状况、资金用途等设计个性化信贷合同,有时可能只需几分钟即可办理好一笔贷款业务。而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手续比较繁琐,贷款审批所需时间较长,和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短、频、急”的特点不相适应,等贷款审批下来可能已经延误了企业的投资时机,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方式无法适应中小企业的需求。相比之下,民间金融更具有灵活性的交易成本优势,再者,民间金融组织本身具有小巧灵活的特点,合同执行期间,交易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就贷款的归还日期、利率、归还的方式等进行创新与变通,与正规金融机构比具有相对较低的交易成本。

  (四)资金配置效率高

  在金融市场处于完全竞争状态时,资源配置能够自动实现帕累托效率。在正规金融的现实活动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使得信贷市场无法出清,从而降低了资金配置效率。而民间金融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资金配置效率,民间金融一般都有明晰的产权制度,这种产权制度具有很好的激励约束功能。民间金融的委托——代理问题要少得多,极少出现在国有商业银行中经常存在的过度风险承担或风险回避的倾向。民间金融组织的股东常常与运作者之间关系密切,他们的监督成本以及出现不良行为的可能性会大大降低。民间金融明晰的产权制度与中小企业具有很多的相似性与兼容性,从而使两者之间较容易形成诚信和协作。民间金融是一种合约双方自愿达成交易的市场化融资机制,贷款人一般都是具有理性行为的“经济人”,贷款人在没有任何行政干预的情况下自主地把资金投放到还款能力最有保证的借款人手中或预期收益最佳的投资项目上。而对借款人来说,由于资金供给方是产权明晰的民间金融组织,强化了借款人的信用约束和还款责任,决定了借款人必须合理和高效率地使用资金。民间金融的发展有助于资金的有效流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资金的配置效率,增加了社会的总体福利。

  二、民间资本丰厚,社会投资渠道狭窄

  巨大的资金来源和市场需求构成了民间金融存在的市场空间,投融资需求滋养着民间金融。

  我国居民具有持币的传统,因而社会沉淀货币数额较大。至2007年末,全国居民储蓄存款超过了17万亿元(见图1)。而至2008年6月末,金融机构居民户人民币存款余额为19.8万亿元(数据来自2008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我国城乡居民的储蓄存款余额以非常快的速度逐年增长。从居民存款可以看出,我国民间资本潜力巨大。虽然现在我国的金融体系已得到了飞速发展,但是可供居民选择的投资渠道仍十分有限。目前中国的存款利率较低,虽然2004年以来不断地提高利率,但较中国的通货膨胀来看,利率仍较低,加上利息税的开征,私人部门从正规银行存款中获得的收益非常有限。资本市场发育不健全,造假、黑庄等恶性事件层出不穷,大大打击了中小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一些盈利有保障的基础设施投资又不对民间资金开放。居民巨大的资金财富与狭窄的投资渠道极不相称。民间大量资金闲置,而民间金融活动又有着较高的回报,在趋利动机的驱动下,大量民间资金就流入了民间金融市场。

  大量的民间闲置资金使得急需资金而从正规渠道难以融资的中小企业必须选择向民间融资。

  三、部分地区的成功经验

  (一)台湾地区的成功经验

  由于民间借贷互助的传统习俗在台湾地区根深蒂固,加上台湾经济原有的二元性,导致台湾金融体系虽然几经演变,民间金融在现代台湾社会仍然广泛存在,并且已成为台湾整个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标会是台湾民间金融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在台湾地区每年都有一半以上的人口参加(最高的时候达到85%)。群众参加民间金融的主要原因在于:当他们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参与到正式金融活动的时候,民间金融起到一种有保障的社会融资的作用。这种小团体式的保障(局限在乡村邻里、亲朋好友之间),其实质是传统互助文化在现代社会的延伸。

  根据台湾“中央银行”1991年的调查显示,台湾地下金融的资金流量占地上金融的30%,约达6 000亿元新台币,规模居世界第一;地下金融规模占GNP的比重高达55%,也是世界第一。现在台湾中小企业已成为台湾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回顾台湾中小企业的成长历程,民间金融功不可没。

  台湾民营企业(其数量占台湾企业总数的98%以上)的资金绝大部分来自于有组织的金融机构和无组织的民间借贷。1964—1986年,台湾民营企业的民间借贷金额从75.24亿新台币上升到6 287.74亿元新台币,增长82.6倍,增长非常迅速。而从民间借贷在台湾民营企业资金来源中所占的比重来看,最高年份(1964年)高达48.11%,最低年份(1974年)也达到了30.09%,平均比重为36.62%.也就是说,在民营企业的资金来源中,民间金融所占比重在最高年份只是稍逊于正式金融机构,在最低的年份也达到了正式金融机构的一半。正是民间金融支持了台湾经济的发展。

  上述数据说明,台湾的民间金融有效地缓解了企业的融资问题,从而推动了整个台湾经济的发展。

  (二)温州地区的成功经验

  随着温州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民间金融从无到有,从初级的原始个人信用形式发展到组织化、规模化的市场化金融组织,竞争性的民间金融市场创造出新型的融资方式、工具,形成了真正反映资金稀缺程度的自由民间金融市场。

  温州民间资本规模巨大,据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的会长周德文估计,至2008年9月,在温州老百姓手里的民间流动资本大致有6 000亿元人民币。温州民间金融对温州经济发展作用巨大。其主要表现为:一是民间融资有效地解决了中小企业的资金困难问题。一项统计表明,至2005年11月底,占企业总数99%的温州市中小企业只拥有全市54%的贷款额。由于温州市金融机构主导力量是大型商业银行,他们机构大、层次多、规范性要求高、经营成本高,这促使他们不愿做、甚至不能做规模较小、相对回报较低且风险较高的中小企业贷款,即使做也是非常谨慎、门槛较高。这种政策性的因素造就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所以利用民间资本的充裕优势,解决中小企业资金困难,是一条必然之路。据可靠统计显示,温州民间资本规模超过了3 000亿元,作为一种自发的民间资金运作方式,民间融资在温州当地经济生活中,已经成为部分中小企业取得流动资金和建设资金的一个重要渠道。二是促进了温州地区产业化的发展。温州民间金融的兴起是和温州产业的发展状况结合在一起的。温州经济一直以传统产业为主,工业产值中高新产品产值的占比仅为5%.同时,企业规模普遍较小,中小企业占99%;而且民营企业中家族企业约占78%.与此相对应,温州民间融资市场的借贷双方主要限于彼此熟悉的个人之间,融资范围狭小,主要以家庭为核心,企业普遍具有浓厚的家族企业色彩。另外,温州民间金融具有分散性的特点,组织化程度较低,难以形成较大的资金借贷规模。受此影响,温州企业只能选择设备少、投资小、上马快、易扩散、投资回收期短的“短平快”投资项目。民间金融的发展,带动了温州企业的改革,推动了温州经济产业化的发展进程。三是民间金融有效地促进了温州民营经济的发展,进而带动了整个温州经济。如果说2003年来的宏观调控之所以没有给一些地方的民营经济带来灭顶之灾的话,就是因为民间融资在其间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正是由于民间金融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中的优势和民间金融巨大的市场空间,使得中小企业利用民间金融进行融资具有了可行性。而台湾和温州地区的成功经验也更从事实上证明了这一点。

  「主要参考文献」

  [1] 黄家骅,谢瑞巧。台湾民间金融的发展与演变。财贸经济,2003,(3):28-30.

  [2] 王明吉。温州民间金融的利用及启示。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6,(7):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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