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住校不在学校吃饭要背处分
南京律师:住校不在学校吃饭要背处分
学校:全是为了孩子安全律师:可以不让住校但不能处分
2007-11-13 08:17:23 晨报讯 昨天,记者接到某中学一名学生的电话,说他们学校强制住校生在学校吃饭,如果不去吃饭还会给他们处分。
小丁(化名)目前正在该中学读高中。她找到记者,说从上个月开始,他们学校忽然发给每个住校生一张通知。通知上说:“为了加强住宿管理,规范住 校生的学习生活,学校规定住宿学生必须在学校食堂就餐。”还有“如多次故意不在食堂吃饭,则视为违反校纪,轻则给予纪律处分,重则取消住宿资格”。
小丁说,鉴于通知上说不去学校食堂吃饭,就要处分,他和同学们只能乖乖地呆在学校吃饭。对于学生的投诉,学校方面则显得很委屈。该中 学高中部政教处的何老师告诉记者,他们这么做,完全是为了孩子好。何老师表示,对于住校生,学校除了在学习上要对学生负责以外,还要在生活上对孩子负责。 何老师说:“万一要是学生出去吃,吃到不卫生的东西怎么办?这个责任怎么承担?还有,要是遇到危险了怎么办?他要是出去玩了,又怎么办?”
何老师说,综合考虑种种情况,他们才决定住校生必须在学校吃饭。同时何老师指出,走读生没有这样强制要求,而且,遇到请假或者生病等特殊情况,住校生也可以偶尔不在食堂吃饭。
“而且,在小孩住校前,我们已经在‘告家长书’上面注明了‘住校生必须在学校吃饭’。”何老师说。
随后记者咨询了江苏法驭律师事务所的李燚律师。李律师表示,由于住校并不是学校的义务,所以,学校有权利出于管理的考虑,制定一些关于住校方面的要求。
同时,如果学校的确事先在“告家长书”上注明了有关住校生必须在学校吃饭的要求。而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在一个合理的期限里,没有提 出异议,就应该视为接受这个条件。但是,如果学校因为学生不在学校吃饭就给予学生处分,则是欠妥的。李律师说,一般来讲,能够被给予处分的行为都是与学习 或者行为规范相关的。学生不在学校吃饭,明显构不成违反校纪。
作者:黄敏/来源:南京晨报
南京律师 李燚 ( yi )
******************************************************
单位: 江苏法驭律师事务所
地址: 南京市汉中路180号星汉大厦21层
电话: 13605170459,025-66620561
邮件: 13605170459@139.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