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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角色
发布日期:2009-11-07    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世界近来发生了两件不大不小的事,一是香港特区上诉庭推翻高等法院的判决,法官一致裁定证监会上诉得直,否决电盈私有化;二是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苏特(David Souter)即将离退,总统奥巴马将获提名大法官的重大机遇。两件事件虽不大,但牵涉到的法官的角色定位却不容小觑。     法官的“道”之所在     司法是实现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法官的角色定位是实现司法公正的“最后屏障”。在普通法系的国家中,法官这一职业备受社会尊重和认同,法官自身也时刻怀有强烈的职业自尊感,把法律当作自己唯一的上司,“唯宪法是命”。     香港电盈私有化案件结案后,小股东高呼“包青天”,原因在于法官的的公义判决为他们讨回了公道,实现了社会正义。面对地位强悍的电盈大股东,上诉庭法官忠守法律准绳,不偏不倚的审视,质疑电盈大股东私有化的动机,指出其欲冠“特别股息”之名把20亿“落袋”,“令人愤怒”。法官把自己的角色放在道义的中间,不为强势力所“俘获”,完美的诠释了法官的“道”之所在。     提名大法官是美国政治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同意,便可终审任职。苏特即将离退,奥巴马提名大法官期间免不了政党和意识形态的考量。美国现任的九名大法官明显的被分为保守和自由两大阵营,在历史上的判决中,最高法院五位保守派大法官往往以5:4的投票结果生成,2000年小布什和戈尔的总统竞选判决就是明证。法官是否要忠实于提名他的总统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大法官手握“正义之剑”,唯“宪法是从”,不为社会势力所左右。其职司解释宪法,乃司法的仲裁者,而非为他人谋利的“利器”。     “宪法不允许以国家利益影响我们的判决,上帝不让这样做!我们绝不考虑政治后果”。法官的角色定位,应是象牙塔中“不食人间烟火”的孤圣。正是这种“远离尘嚣的孤傲者”,保证了正义天平两端的平衡。     “惩恶扬善”非“司法独裁”     法官的角色定位拥有自己的“专属领域”,应在司法领域内发挥效力,切不可过多的卷入政治漩涡。对于一些政治性和政策性议题的裁决者的角色,应有官员或议员去扮演,切不可“越俎代庖”。回归前的香港,司法权力和法官正确的扮演自己的角色,在司法层面上主持正义;但在回归后,司法机关和法官越来越多的介入政治性议题,迷失了自己的“道”。香港是个高度的法制化社会,正因法律的公正才形成了香港市民守法的传统。如果司法机关和法官的角色定位出现偏差“误入歧途”,港人就会质疑司法和法官的威信。在著名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中,马歇尔大法官正是巧妙的约束了自己的权力,才脱离两难境地。“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孰优孰劣,法官心中定是明亮的。     法官应在司法的“道”上,扮演“惩恶扬善”的角色,切不可越轨,走向“司法独裁”。

【作者简介】
庄绪龙,于2008年考入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师从薛进展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学、刑事政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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