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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珠三角街面犯罪的防范与打击
发布日期:2009-11-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内容提要】街面犯罪是困扰当前广东治安的核心问题之一,它是最能影响民众安全感及民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的因素,在整个动态环境下的治安防范和控制工作中居于重要地位。遏制街面犯罪是对公安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驾驭社会治安局势和服务于经济发展的能力的检验。本论文紧密结合广东当前防治街面犯罪的措施,从街面犯罪的特点、高发原因、常用防治措施、工作难点等角度加以分析评估,提出了打击防治街面犯罪的总体思路。

  【关键词】街面犯罪 防范 打击

  街面犯罪一般定义为发生在城市街道及其两旁开放场所内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公开性是街面犯罪与其他违法犯罪形式的最大区别。街面犯罪的发案地点、或犯罪嫌疑人的行动方向,主要是在公开的道路、广场或街道两旁的开放场所内,因此,它具有明显或部分的公开性。在街面犯罪中,犯罪不再偷偷摸摸,令民众咋舌;一桩犯罪,多人受害,心理惊吓不亚于财物损失;目睹犯罪,围观民众的安全感也被强行剥夺;见义勇为,流血又流泪,整个社会陷入“寒蝉效应”中;街面犯罪打击不力,公安遭罪,政府受累,城市形象破坏,陷入“多输”泥潭。

  一、当前街面犯罪的特点

  当前的街面犯罪,从珠三角地区特别是广州来分析,呈现一些明显的特点。

  第一,侵财类犯罪占绝对首位。在现代化的进程中,犯罪的增长将首先发生在与社会发展水平关系最为密切的财产犯罪领域,财产犯罪在全部犯罪中的比重会逐渐增大。从街面犯罪的情况来看,也符合这个规律。街面犯罪主要表现为抢劫、抢夺、扒窃、拎包、诈骗、伤害、盗机动车辆和车内财物等侵财型犯罪。

  第二,街面犯罪案件上升趋势得到控制,但发案总量依然不容乐观。2004年全国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470多万起刑事案件中,80%发生在街面①。2006年上半年,广州全市刑事立案下降8.1%,其中市民最关注的“两抢”案件下降22.5%. 其中,“两抢”发案的下降数,是在前三年连续下降的基础上取得的,而这一下降幅度,是广州开展打击“两抢”街面犯罪多年来从未有过的②。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人士介绍,2005年广州审理“两抢”案件2000件,占到刑事案件的50%,广州现阶段治安的主要问题是街面的“两抢一盗”问题,街面犯罪占了所有犯罪的70%以上③。

  第三,街面犯罪的手段呈现多样化、智能化、专业化的特点。当前,街面犯罪的形式花样繁多、不断翻新,呈现多样化特征。在盗窃机动车、电动车等案件中,作案手段的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犯罪嫌疑人利用“解码器”、“专用钥匙”、“专用剪刀”打开车锁方便快捷,作案成功率大大提高。在盗窃机动车案件中,盗车、伪装、运输、销赃、上牌“一条龙”作案已屡见不鲜,充分体现了街面犯罪的专业化倾向。

  第四,犯罪的暴力性持续凸显。犯罪嫌疑人在作案过程中,为实施犯罪、逃避打击,大多携带匕首、短刀、棍棒等凶器,行凶伤人,暴力拒捕。飞抢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常驾车“冲撞”、“挤逼”、“强拉”或“摔打”被害人,常造成被害人受伤或死亡。被媒体报道的潮州“铁锤帮”,作案手段极度残忍,用铁锤击打被害人头部后实施抢劫,致多人死伤④。

  第五,犯罪成员以外来中青年男性闲散人员及本地吸毒人员为主,并有低龄化趋向。据调查,街面犯罪罪案件中的作案成员以外来人员占多数,约占全部作案成员的80%以上,高于其他同类案件。从年龄上看,17-35岁年龄段的成员约占60%,36-45岁年龄段约占30%,而16岁以下与46岁以上的作案成员在10%左右。

  第六,团伙作案、职业化犯罪特征明显。当前,“两抢”、诈骗、盗窃、拎包、扒窃等街面犯罪,多为多人作案,分工合作,攻守同盟,利益共享。此外,形成了一整套犯罪链条,作案、转移、销赃渠道清晰,配合默契。而且,从事犯罪被部分嫌疑人作为一种职业。

  第七,被害人,从高危群体、弱势群体向一般群体扩散。一般犯罪的侵害对象,以“常走夜路终遇鬼”的高危群体最为常见。但街面犯罪改变了这一状况,将侵害对象指向了无辜的弱势群体(如妇女、老弱者等),并逐渐扩大到男性、其他年龄段等一般大众。

  第八,大多街面犯罪缺乏有价值的现场,取证较难。街头犯罪不像室内犯罪那样会留下许多犯罪线索,多数现场没有勘查价值,可以认定犯罪的证据来源很少。

  第九,街面犯罪的现场抓捕率低、破案率低。打击街面犯罪存在着抓现行犯罪难、调查取证难、排查布控难、审查深挖难、追捕缉逃难等问题,致使街面破案率低,导致街面犯罪案件的升幅远远高出一般案件的升幅。这“一高一低”为在街面作案的犯罪分子留下了巨大的生存空间,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第十,被害对象与嫌疑人缺乏必然因果关系,偶然性较大。犯罪嫌疑人选择被害人时,一般都以易得手、易逃离为标准,随意性、偶然性较大。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直接无矛盾纠葛,这也导致传统顺藤摸瓜侦查手段的失效。

  第十一,作案地点一般为闹市地段、主干道附近、及城乡结合部。闹市地段人员集中、路段繁忙、车流较大,犯罪分子混杂于人群中,作案后身份容易隐蔽,实施扒窃、诈骗的成功率较高。主干道附近交叉路口多,车辆停候机率大、时间长,使实施撬盗后盖箱、拎包的犯罪分子频频得手。城乡结合部地段警力相对薄弱,邻里守望力不强,使这些区域中的抢劫、抢夺等案件时有发生。广州目前已经形成南北两条犯罪弧形带。北面犯罪带包括越秀的流花,白云的石井、松洲,天河的石牌、棠下、天河南等。南面犯罪带包括荔湾石围塘、番禺市桥及石碁、海珠凤阳及瑞宝等。不稳定地区为天河的冼村、越秀的登封等。而“两抢”等街面犯罪,主要发生在这两条犯罪带的主干道和商业区内。北面如越秀区内的东风东路、环市东路,荔湾区内的环市西路、中山八路,白云区的增槎路,天河区的中山大道、员村一横路、车陂路等。南面多集中在海珠区的新港西路、广州大道南,荔湾区的芳村大道等⑤。

  第十二,犯罪学习、犯罪传播的渠道更多、更快。当前,犯罪嫌疑人的学习能力很强。在一个地方出现一种新的街面犯罪形式,很快就会通过各种渠道传播到周边地方,传播速度之快、渠道之多,表现出很强的犯罪学习能力。

  二、当前街面犯罪常用的防治措施

  防治街面犯罪,是一个系统工程。公安机关及政府相关部门都有职责。当前,公安机关防治街面犯罪的主要方法,可归纳为如下几种:

  第一,公开巡逻。公开巡逻是公安机关震慑街面犯罪的主要形式。公安民警、特警、武警、警犬,采取步巡、骑巡、车巡等方式,屯兵于案件多发地、交通枢纽地、市容热点地等路段,着装巡逻,防范街面犯罪。

  第二,便衣伏击。便衣伏击是公安机关公开秘密工作相结合工作方针的重要体现。主要包括派出所、巡警在辖区内便衣伏击,公交分局民警公车蹲点,或便衣专门队伍混迹于案件多发热点地区,秘密监控街面,跟踪嫌疑人,录像取证,伺机抓捕。2006年3月16日,广州市公安局成立了便衣侦查支队。广州成立便衣支队的主要目的在于“让公安走到暗处,让犯罪分子走到了明处。打击现行犯罪,为群众即时挽回经济损失,增强群众的安全感”。目前,广州市便衣侦查支队共有503人,到年底,队伍将有700人。而各个区分局以及派出所也在完善“便衣”队伍的建设。香港警匪片中常见的便衣侦探遍布了广州的街巷,尤其在“双抢”案件的高发地带。便衣支队成立仅仅4个多月的时间,抓获犯罪嫌疑人4287人,破获刑事案件2624件,为群众即时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5、6两个月,“双抢”案件的发案率由原来的每天200多起,降到了100多起⑥。

  第三,端窝断腿。“端窝断腿”是形象比喻,“窝”是指犯罪嫌疑人居住的出租屋,“腿”是指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并逃匿的交通工具,主要是无牌、套牌、假牌、污牌、遮牌等“黑摩”。公安机关通过加强出租屋管理,强化出租屋主治安责任,责令出租屋主切实负起登记租客资料、核实租客身份、及时举报的治安责任,打压犯罪嫌疑人的落脚空间。同时,通过整治“黑摩”等交通工具,让犯罪嫌疑人丧失作案的有力工具。2004年4月1日,广州开始实现分阶段禁摩方案。2007年1月1日起,广州市区路段将全天禁行摩托车。2004年8月开始,对于在广州高发的“两抢”案件的作案工具摩托车,广州开展了“断腿”行动——无牌、无证的摩托车全面予以收缴。深圳继2003年开始在特区内禁止摩托车上路后,近期拟通过立法,进一步将禁摩范围扩大到宝安龙岗两区,从而实现全市范围内禁摩⑦。2006年8月10日,东莞发布综合整治摩托车的通告:自2006年9月1日起,禁止异地牌证摩托车在本市除国道、省道以外的所有道路上行驶。自2007年9月1日起,禁止本地牌证摩托车(经批准的公务用车除外)在本市环城路以内的禁止道路上行驶⑧。

  第四,既管头,又管脚。“既管头,又管脚”也是形象比喻。“头”是指外来人口的真实身份资料,公安机关要通过基层派出所、社区民警、外来人口及出租屋管理中心、户口协管员,掌握外来人口的真实情况。“脚”既指外来人口的落脚之处,也指外来人口行动的交通工具。早在2004年,广州就设置了6700人的出租屋管理员。因为广州80%以上的刑事案件是外来流动人员所为,而作案的流动人员绝大多数落脚在出租屋内。为此,平均每100~120套出租屋设置了一个出租屋管理员,并创造了“旅业式”、“围院式”、“散居分片式”、“小区物业式”等管理模式。这些模式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及时掌握房屋出租和承租人的情况,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⑨。

  第五,宣传。宣传教育是公安机关开展工作的重要手段。公安机关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户外广告、宣传栏、警示牌、传单等形式,公开街面犯罪发案情况、作案手法,提升民众防范意识。

  第六,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是公安机关协同有关部门,大规模出击,协同作战,集中警力进行专项整治的非常规管理手段。近年来,广州公安机关先后多次组织了以打击“两抢一盗”等街面犯罪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如“铁拳一号”、“铁拳二号”、“粤鹰”、“粤鹰2”、“闪电”、“剑兰”、“飓风”、“红棉”、严打“两抢一盗”百日行动、“奋战一百天,维稳定,保平安,创佳绩,严打整治”行动等。同时对与街面犯罪联系紧密的出租屋、易销赃行业场所等,也展开了专项行动,如“剑锋”、“剑锋2”、“剑雷”、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从源头上打击街面犯罪。

  第七,奖励见义勇为。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是公安机关打击各种犯罪的有效途径。打击街面犯罪,也需要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近年来,由于社会保障体系不到位,英雄们流血又流泪的凄凉结局时常出现,这令不少怀有正义感的人望而却步。政府对提供线索、用于作证、见义勇为等对打击街面犯罪有贡献的单位、个人,予以奖励,并提供法律援助保护,既可解决英雄们的后顾之忧,又可弘扬社会正气。2006年7月,东莞出台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一次性给予见义勇为烈士40万抚恤金,在当地引起良好反响⑩。

  第八,技术防范。在警力有限的条件下,开展技防,问科技要警力、要效果,是防治街面犯罪的重要途径。当前,防治街面犯罪的有效技防措施有:(1)街面视频监控系统,用于监控街面案件高发路段和治安黑点;(2)公交车内(站)视频监控系统,监控发生在公交车上、车站附近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3)机动车GPS监控系统,实时定位机动车位置,自动报警,主要用于防治机动车盗抢案件;(4)公共设施自动诊断报警系统,主要应用于公共设施盗窃案件;(5)110警情评判及自动布警系统,对报警自动评判,并以此调整警力布置;(6)车牌自动识别系统,用于识别套牌、假牌车辆;(7)GIS信息系统(电子地图)、GPS卫星定位系统、移动警务终端系统(PDA等)三位一体,打造移动警务、“数字警察”。

  当前,深圳等地已经建立了有效的街面视频监控系统。一些中高档机动车也选装了GPS监控系统。电力等有关部门也在考虑安全公关设施自动诊断报警设备。在广州,视频监控设施也已深入到机场、车站、码头、地铁、公园、广场、城市街道等公共场所和重要单位,以及党政机关、金融、供水、供电、通讯等重点要害部位。2006年3月10日,“广州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会议”上,广州信息办透露广州将在两年内打造一个覆盖全市的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完成25万个“电子眼”的建设和改建。此外,广州市正计划在公交车上安装治安视频系统,以打击公交车上的偷抢案件(11)。

  三、打防街面犯罪的思路

  防治街面犯罪,需要政府、公安机关、群众共同努力,各种治安力量齐抓共管。当前,珠三角街面犯罪面临的工作难点在于:(1)基数庞大,现有警力无法应付;(2)花样繁多,群众防不胜防;(3)现场抓捕率、破案率低,吸引大批犯罪嫌疑人进入街面犯罪领域,结果导致现场抓捕率、破案率更低,形成恶性循环;(4)取证难,取证、固定证据成本高;(5)警方反应机制迟缓,犯罪嫌疑人作案后总能先行一步;(6)已形成较完整的犯罪链条,从犯罪到销赃可以轻松实现等。

  鉴于街面犯罪的种种难点,我们提出以下打防街面犯罪的总体思路:

  (一)截断犯罪链条

  当前,各种街面犯罪已形成比较通畅的地下犯罪链条。从犯罪嫌疑人盗抢赃物,到转移赃物,再到销赃、用赃,形成一个整体的服务链条,可以轻松实现。面面俱到,同时打击犯罪链条上的各个节点,是最佳选择。但对基层公安机关来说,心有余而力不足。但打击整个犯罪链条中的一两个中心环节,对很多基层公安机关而言,是可以做到的。伤十指不如断一指,在每种街面犯罪形式中,选取一两个影响犯罪链条通畅性的关键环节,进行打击控制,致使犯罪链条出现阻塞,不失为一种“蛇打七寸”的可行之道。下面列出一些主要街面犯罪类型的犯罪链条分析,以供参考,其中带下划线的要素为犯罪链条中的关键因素(不绝对,可具体分析)。

  1.飞车抢夺、抢劫犯罪链条:驾车游走观察选择作案目标靠近抢夺、抢劫快速逃离销赃

  飞抢案件的关键节点:(1)嫌疑人驾驶车辆。一般为无牌、假牌、套牌、污牌、遮牌摩托车等机动车。(2)逃离路线。一般为少堵车、易逃离的主干道附近或偏僻地区等;(3)嫌疑人特征。大多双人作案,吸毒人员为数不少,这也是打击的一个节点。

  2.街面盗窃机动车

  犯罪链条:观察踩点选择作案时机使用工具快速下手快速逃离现场隐藏赃物车辆整修伪装联系买家出手销赃购赃使用上路

  街面盗窃机动车案件的关键节点:(1)车辆整修伪装。一般被盗抢车辆都会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出赃前需要修理,同时加以改变外观、涂换车牌号码、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等车辆参数,这些工作一般在机动车修理场所完成,这些场所是犯罪的关键节点。(2)嫌疑人销赃途径,也是关键节点。二手车行、机动车修理行、网上售卖等都是常用途径。(3)购赃后使用上路。赃车一般异地销赃,经改头换面后上路行使,对上路的车辆,使用车牌自动识别系统等方式加强检查,也是打击该类犯罪的关键节点。

  3.街面诈骗

  犯罪链条:编造诈骗手法选择诈骗地点观察选择诈骗对象接触诈骗对象进行诈骗逃离现场

  街面诈骗案件的关键节点:(1)诈骗手法。层出不穷的诈骗手法是群众防不胜防的重要原因,公安机关应及时掌握新的诈骗手法,公之于众。(2)诈骗地点。一般为人流量较大的车站、码头、广场等公共场所,有些诈骗在道路、公车上较为常见。诈骗嫌疑人会在诈骗成功的地点反复出现,这也是打击诈骗的一个有利条件。(3)选择诈骗对象。一般为外地人、过客、妇女老人、社会经历不足者或贪心者等。应加大对上述高危受害人群的提示力度。

  4.公交车上(站)扒窃、抢夺

  犯罪链条:嫌疑人进入车站或上车寻找作案对象接近作案对象选择作案时机下手扒窃、抢夺在同伙掩护下逃离现场

  公交车上(站)扒窃、抢夺案件的关键节点:(1)嫌疑人进入车站或上车。公安机关协同公交部门,在公交车站、车内安装摄像头,加强监控。(2)寻找作案对象。一般为携佩首饰、手机、银包等贵重物品且警惕性较差的单身人士。公安机关及公交部门应加强提示宣传。(3)选择作案时机。一般选择上下班等交通高峰期时间,车辆到站开门前后的瞬间作案。(4)同伙掩护。同伙一般会采取遮挡车门、转移视线、对受害人进行劝解安慰等方式掩护犯罪嫌疑人逃跑,之后在下几个站下车。

  5.盗窃公用设施

  犯罪链条:踩点摸查选择作案时间作案驾车载赃逃离现场隐藏赃物销赃

  盗窃公用设施案件的关键节点:(1)作案。公安机关应协同公共设施建设管理部门,加强公共设施安全防范能力建设,实现利用公共设施自身标识、安全措施来自动报警。(2)销赃。加大对废旧行业等常见销赃场所的管理,从快、从重打击盗窃公用设施、非法收购公用设施的犯罪嫌疑人。

  (二)从寻求“猫鼠同步”转向寻求“守株待兔”

  寻求以动制动、以快制快、快速反应,实现“猫鼠同步”,是公安机关实施动态警务控制的重要思想。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英美等国针对动态社会报警求助需要大幅度增长的趋势,建立完善报警指挥系统,形成了高效的警务快速反应机制,这是现代警务改革上的重大进步。这种改革也逐渐被各国警方仿效。但这种快速反应机制在防治街面犯罪方面,效果并不明显。当前公安机关一般承诺市区内接报警5分钟内到现场,郊区接报警15分钟内到现场,但面对当前街面犯罪,这种快速反应机制往往失灵。群众拨打报警电话陈述时间、地点、基本案情需要时间,110指挥中心下达处警命令需要时间,接处警单位到现场需要时间,到现场后向被害人了解基本情况需要时间。如遇上110线路忙、报警人不熟悉地点、交通拥堵等特殊情况,这一时间更长。一般警方到现场时,嫌疑人早就无影无踪了。上述问题暴露了快速反应机制在应对街面犯罪上的不足。快速反应、寻求“猫鼠同步”,本质上还属于“被动勤务”,无法实现真正同步。这就需要公安机关转换思路,从寻求“猫鼠同步”的被动勤务建设,转到“守株待兔”的“攻势勤务”建设上来。以“守株待兔”为特点的“攻势勤务”的具体要求是:以便衣力量为主,以伏击和跟踪为主要方法,以摄像取证为工作中心,以110指挥中心为信息中枢,以警务移动通信终端武装勤务人员,以案件高发时间为工作时间,实现装备数字化、布控秘密化、打击精确化、成效最大化。

  (三)取证社会化

  取证难是困扰公安机关打击街面的一块顽石。

  街头犯罪不像室内犯罪那样会留下许多犯罪线索,大多街面犯罪缺乏有价值的现场,取证较难,可以认定犯罪的证据来源很少,这就为公安机关打击街面犯罪造成困难。一些多次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即便现场被抓获,也是抓哪桩认哪桩,其他的矢口否认,而公安机关往往因缺乏证据、或证据不充分,对其只能就案论案,处罚不重。某些犯罪嫌疑人尝到甜头后,放出来很快又重操旧业。

  目前,街面犯罪的证据一般来自于四个方面:被害人的陈述、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公安机关的勘查结果,以及目击群众的旁证。很多街面犯罪没有目击者,或目击者也未看清,或目击者不愿作证,如若犯罪嫌疑人拒不供认,证据的证明力就非常薄弱,无法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同时也很容易被犯罪嫌疑人翻供。

  在犯罪嫌疑人零口供的情况下,如何将嫌疑人绳之以法,靠的就是真实有力的证据。在加强公安机关自身取证能力的同时,不妨考虑采用某种激励机制,发动群众主动采集犯罪证据、提供证据。这就是取证的社会化设想。在这方面,广州交警部门曾有过尝试。2003年7月15日,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推出“拍摄举报交通违章奖励”新办法,广州市民发现身边有交通违章行为,可用照相机进行拍摄并向交警部门举报,经过核实确认后,交警部门将每张照片奖励举报者20元。“拍违”政策出台后,群众积极响应,还出现了一批“职业拍车族”,有力地震慑了交通违章行为。此举引发热议,也引来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可借鉴这种思路,尝试将一些街面犯罪的取证社会化,加强群众监督。《人民警察法》第34条第1款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公民和组织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公民和组织协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对协助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有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在目前的治安状况下,采用社会化取证打击街面犯罪,民众的接受度应该会高于“拍违”政策。“拍违”政策引发争议的两大原因在于:第一,拍摄对象是一般驾车民众;第二,拍摄照片的真实性以及作为证据的有效性存在争议。采用社会化取证来打击街面犯罪,其拍摄对象为犯罪嫌疑人,易为民众接受,而且即便证据不为法院接受,也可作为侦查线索利用,或通过“悬赏”奖励方式来避开争议。悬赏破案方式是公安机关长期使用的有效方式,在实践中争议较小。

  (四)进一步打击毒品犯罪

  据统计,在广东,40%的“双抢”案,与吸毒人员有关(12)。吸毒女性,多从事卖淫嫖娼违法犯罪活动筹毒资;吸毒男性,多从事“两抢”违法犯罪活动,或“以贩养吸”以筹毒资。受毒瘾所困,这些吸毒人员的违法犯罪活动风雨无阻,在被抓前和死亡前永无停息。基层实践的调研也支持了这一观点。哪个辖区送吸毒人员强制戒毒、劳教风声紧,那个辖区近期的卖淫嫖娼、“两抢”案件就有大幅下降。因此,抓好毒品案件,抓好吸毒人员强制戒毒、劳教工作,是打击街面犯罪的一条捷径。

  注释:

  ①《人民公安报》,2005年03月11日。

  ②“广州现新型犯罪方式 将路边行人拉上车抢劫强奸”,北方网,//news.sohu.com/20060718/n244306703.shtml,最后访问于2006年7月18日。

  ③“聚焦广州治安博弈:失业和失地扩大社会犯罪”,《小康》杂志,//news.sina.com.cn/c/2006-08-30/093310869555.shtml,最后访问于2006年8月30日。

  ④“广东铁锤帮用铁锤敲头劫财杀人 主犯被判死刑”,《信息时报》,2006年月29日。//news.sina.com.cn/s/2006-08-29/020010852651.shtml.

  ⑤“广州政法委书记:民警在面对砍手党时要敢于开枪”,南方新闻网,//news.china.com/zh_cn/domestic/945/20060405/13221522.html,最后访问于2006年4月5日。

  ⑥“聚焦广州治安博弈:失业和失地扩大社会犯罪”,《小康》杂志,//news.sina.com.cn/c/2006-08-30/093310869555.shtml,最后访问于2006年8月30日。

  ⑦“深圳拟通过立法全市禁行摩托车”,大河网,《河南商报》,//news.sina.com.cn/c/2006-07-08/071410364395.shtml,最后访问于2006年7月8日。

  ⑧“东莞:禁摩第一日'两抢'锐减 城区零发案”,《南方都市报》,//gd.dayoo.com/gb/content/2006-09/02/content_2621031.htm,最后访问于2006年9月2日。

  ⑨“聚焦广州治安博弈:失业和失地扩大社会犯罪”,《小康》杂志,//news.sina.com.cn/c/2006-08-30/093310869555.shtml,最后访问于2006年8月30日。

  ⑩“广东东莞将一次性给予见义勇为烈士40万抚恤金”,大洋网,//news.sina.com.cn/c/2006-07-04/005310321784.shtml,最后访问于2006年7月4日。

  (11)“广州公交装摄像头防盗抢”,《江南时报》,//news.sina.com.cn/o/2006-08-16/01499757924s.shtml,最后访问于2006年8月16日。

  (12)“广东'双抢'案 40%与吸毒有关”,《广州日报》,//gz.dayoo.com/gb/content/2006-08/28/content_2615090.htm,最后访问于2006年8月28日。

  摘自《法治论坛》第14辑

  广东警官学院·张未东 杨俊峰 马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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