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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犯忌”与中国法学会议的档次
发布日期:2009-10-27    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美国总统奥巴马9月8日中午对全美公立学校在校生发表电视讲话,勉励他们“好好学习,不要辍学”。虽然是电视讲话,但各电视公司不直播,只通过白宫网站向全国公立学校直播。即使如此,他还是“犯了忌”。因为美国总统不能主动到公立学校发表演说,尤其不能贸然向全国的公立学校发表讲话。事实上并非奥巴马一人丢脸,老总统布什也曾有同样的尴尬。一个国家的学界、包括普通国民对自己的总统如此的“平常心” 使我产生了一个联想:中国法学会议的档次。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中国法学的会议逐渐讲起“档次”来。我这里所说的“会议”仅指学术会议,不包括中国法学会开会那样的纯官员会议,它与学术无干,它只是为分配小顶子或宣示权力而开。在我的记忆中,法学学术会议原来并非如此,开会者追求的是学术。我最早参加的一次学术会议是在西北政法学院开的“全国青年法学家会议”(1985年),会议完全是以文取人,会上未见一个“上档次”的官,大家并没有感到“失落”。1986年由苏州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在苏州阳澄湖饭店(阳澄湖大阐蟹的原产地)开的“中国法制建设理论讨论会”也是如此,会上也没有上档次的官员,但是全国法学各学科的顶尖人物大部分都到了场。这两次会议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尽管由于历史的原因,会议的学术水准远不如今天,但是,大家都是为学术而来,争论的是学术问题,学术很神圣,这些非常清楚。

  但是渐渐的,会上的官员多了起来,他们常常成为主席台的主角,而且到会官员的级别悄悄地成了评价会议的重要指标。所谓“规格”、“档次”无非是到了什么级别的官员。市长、副市长(不包括直辖市市长,那样的级别对于一般的法学学术会议是高不可攀的)一到,档次就上去了。偶尔来了一个直辖市市长、省长(当然是排名最后的副职那种),那个“格子”可是顶到天花板了。你看看现今许多学人写的所谓会议报道,不就是数几个顶子么?在数正规顶子的时候,不在册的学官当然也不会被冷落,不这样,人家不舒坦。当然,不是我一个人看到这一现象。记得在杭州宪法博士生论坛上见到韩大元先生,他好像也有同感,并且准备在未来宪法学学会开会的时候不请官(没有与韩先生核对,如果记忆有误,请海涵)。

  我认为这是学者缺乏自信的表现,是学术的社会地位下降的表现。如果学者自信,本无需借重权力来抬高自己;如果学术的社会地位高,那就当是这样一种景象:有权人开会的时候,他们会找几个教授去坐主席台以“提高档次”,而不是相反。这一现象同时也是权力对学术同化的结果。学术本来有自己的行为方式,学术行为追求的是知识,而不是名位;学术行为是交流与论辩,而不是“排座次”;学术行为的力量在于同行的认同,而不是政治地位之高低。如今的学术行为方式,表明它已经权力化了,学术被掏空了。

  学术会议以官阶为标准这种风气是十分有害的,它的结果是淡化了会议的学术味。说实话,现如今的学术会议我是不大愿意参加的,除了见见朋友外,几乎就是浪费时间。如果运气好,碰到有自知之明的官员,他知道自己几斤几两,露一下脸就走人,还好;如果运气不佳,来了个衙内或暴发户(最倒霉的是碰上自以为很懂法学的人),他自以为是来作报告的,将学术会议的主人当成了他的属下,你就得将耳朵塞起来,或者练一练“闭听瑜珈”。记得1996年深圳开法治讨论会,上午第一时段是一个官员讲话,出于礼貌好不容易坚持下来,心想第二时段该有些“干货”了。谁知仍复如此,换了个我认识的法学界不入流的混混(因为他转行在深圳为官,一下子就有了水平了)作报告。为了防止心脏病发作,我不顾体面,悄悄溜出来欣赏深圳大学的旖丽风光。我一出来,郝铁川兄也尾随而出,看来他也没有“定力”。我们两个散步时讨论的那些问题,相信比那个报告的水平要高得多。最大的收获是,那些个高大挺拔的王棕,成为我脑海中永远的美好记忆。

  这样的评判标准也会降低学界的社会声誉,特别是降低学界在权力圈子里的影响力。您想想,如果您是省长,到会的专家们在听他的厅长作报告,而且唯唯诺诺,他会相信您讲的东东么?他会对学术产生敬意么?

  这样的评价标准还会对年轻学人造成不良影响。您看,现在年轻学人闲聊学术会议时,内容无非是来了什么大佬,吃了什么珍馐,外加观了什么风景。至于会上讨论了什么,大家争得如何,某某有何惊人之语,看到什么眼前一亮的论文,那是很少听得见的。

  当然,从会议主办者的角度观之,有时候这样做也是迫不得已——想拿点赞助,因为有官必有钱。对此,我表示理解。不过我也建议,对于出钱的官员,给予礼节性的尊重就可以了,不必太过张扬,以免喧宾夺主。

  对于那些纯粹为了攀比档次请官员的会议主办者,我建议改变一下思路:学术与官员没有关系,不给钱,请止步。要提倡一点学术自尊,他做他的官,您办您的会,何必自矮三分?拥有知识者未必比拥有权力者低贱。我们能不能学习一点美国学界的精神?那怕学习一点美国普通公民的眼光?总统是公民选的,没有什么了不起。我们没有胆量对付奥巴马,小视一下阿拉巴马州××town的town长如何?



【作者简介】
周永坤,男,1948年生,籍贯江苏张家港,毕业于苏州大学,现为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法理学硕士点负责人,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法理学宪法学会副总干事。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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