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类案件具有很有典型性,特别是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未成年人的临界年龄对案件的定罪量刑起着重要作用。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出现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临界年龄难以查实的问题。涉及为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存在未成年人临界年龄难以查实主要表现在:一是未成年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上的出生年月与未成年人自己所说的出生年月不一致。二是公安机关侦查机关所提供未成年出生年月与未成年人父母所说出生年月存在差异。三是居民户口薄上记载的未成年人出生年月与未成年人叙述、未成年人父母以及被告(未成年是受害人案件)所提供的出生年月都存在差异。 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对未成年人临界年龄难查实将带来以下问题:一是影响对被告人的准确定罪和量刑。涉及到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无论未成年是受害者还是被告人,未成年人的临界年龄对被告人定罪量刑都起着重要作用。如是与少女发生性关系,少女是否满14周岁则对被告人是否构成强奸罪起着关键作用。二是影响诉讼程序。审判时,被告人是否成年影响到案件是否公开审理、是否应当指定辩护人等。三是影响司法效率,浪费司法资源。司法实践中,一旦有证据证实未成年犯罪人的真实年龄与法院确认的年龄有差异,而且这个年龄差异影响到定罪、量刑和诉讼程序的情形下,许多司法程序必须重新进行。
分析涉及未成年刑事案件的未成年人临界年龄难以查实的原因有:一是农历阳历混用导致查实难。农历和阳历两种日历记法目前还普遍存在,特别是在农村,农历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对于出生年月往往以农历计算。而户口薄上记载往往以阳历为准,认识的差异导致户口薄上的出生年月存在误差,一旦涉及为成年刑事案件,致使未成年人临界年龄难以查清。
二是原始凭证缺乏导致查实难。一些产妇选择家庭分娩,没有留下出生医学证明等文字方面的依据来确认真实的出生日期,有的虽在医院分娩,但医院对出生资料档案没有妥善保存,难于查找。
三是计划外生育不上户的“黑户”导致查实难。一些农村家庭超生,超生子女长期不上户,造成了一些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黑户”。
据此,笔者建议:法院在审理涉及未成年刑事案件,对未成人是否年满14周岁、16周岁、18周岁这三个关系到是否追究刑事责任、是否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临界年龄进行认真核实,必要时广泛、深入地向其家庭成员、邻居、同龄人、接生人员等相关知情人员调查,并尽可能地调取原始的书证加以印证。
作者:于都法院 曾照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