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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审判”实现为人民司法新飞跃
发布日期:2009-06-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日前,陕西法院网首次网络直播了一起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刑事盗窃案件,使广大社会民众能够通过互联网络途径看到人民法院审理重大且有影响案件全过程,身临其境地感受到公开、公正、高效审判的魅力。更为重要的是,广大网民在庭审直播过程中,可以直接与特邀法官在线交流相关法律知识,从而借助网络传媒接近了双方距离,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人民法官与人民群众面对面的“零距离”接触。

  诚然,这次公开庭审网络直播的入室盗窃案件,虽然只是一种常见多发性犯罪,却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因而倍受人民群众关注。同时,这起案件的网络庭审直播只是全国各地法院认真落实公开审判原则,深化审判方式改革的一个缩影,但充分显示出人民法院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原则,认真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坚持在审判实践中实行“阳光”操作的坚定信念和勇于创新的实际行动。

  毫无疑问,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不仅应当坚持实行“阳光”操作,坚持做到有证举在庭上、有理讲在庭上、事实查在庭上、是非辩在庭上,全面提高一审案件公开开庭率,尤其是提高一次公开开庭结案率,科学完善审判方式和诉讼程序,强化内部监督,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而且应当更加注重采取媒体或网络公开等方式,更加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各界对审判工作的监督,确保司法工作的公开、公正、廉明、高效。

  笔者认为,加大公开庭审案件网络直播工作力度,只是全面提升司法社会公信度的一种有效方式和手段,深入探索为人民司法的新途径、新举措,全国各地人民法院还应当努力拓展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沟通交流的渠道,不仅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庭审网络直播工作的各项制度或管理办法,而且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程度高的案件,应当坚持主动邀请社会各方公民代表旁听庭审或者到现场进行监督。

  当然,作为人民法院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便利人民群众监督、参与司法和扩大庭审法制教育效果的一次尝试,这次陕西法院网的庭审实况网络直播工作的顺利举办,不仅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更是践行为人民司法的新飞跃。与此同时,庭审活动结束后,及时征询公民代表对于案件裁判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的做法,对于全面强化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 不断提升庭审网络直播水平能够起到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

  随着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化,庭审案件透明度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阳光审判”要求的不断提高,只有更加扎实推进法院审判改革,才能全面提升司法水平和司法权威,不断增强司法社会公信力。只有更加充分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才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从而推动人民法院审判为主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谱写人民法院为人民司法的新篇章。(许波)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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