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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不禁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发布日期:2009-06-19    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规则》”)已经于6月5日正式公布。尽管此前建议对创业板上市公司借壳重组应予严格限制的呼声很高,但是在规范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方面,《创业板规则》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未作变动。     一、不禁止上市公司资产重组     《创业板规则》关于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规定主要在14.2.9条和14.2.15条。在第14.2.9条中,《创业板规则》规定,被暂停上市的公司申请恢复上市时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对公司的“重大出售或者购买资产行为的规范性,重组后的业务方向,经营状况是否发生实质性好转”进行尽职调查。     在第14.215条中,《创业板规则》要求,被暂停上市的公司申请恢复上市时,应向交易所提交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说明(如有),说明的内容包括:重大资产重组的内部决策程序、资产交接、相关收益的确认、实施结果及相关证明文件等。     笔者认为,根据《创业板规则》的现行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也可以进行资产重组。创业板上市公司,不仅可以通过资产重组进行产业并购,提高公司实力,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解决财务困局,避免退市风险。     二、从严规范资产重组     尽管《创业板规则》不禁止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但是《创业板规则》并没有主板规则中为资产重组的公司所做的特殊规定,这体现了对创业板公司资产重组的从严规范的机时。主板中的特殊规定包括:     (一)因上市公司陷入危机或者面临严重财务困难,受让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获得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且受让人承诺继续遵守上述承诺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在自上市公司上市之日起一年后可以转让。(主板规则5.1.6条)     (二)在退市风险警示期间,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且满足规定条件的,可以向交易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主板规则13.2.10条)     (三)在特别处理期间,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且满足规定条件的,可以向交易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特别处理。(主板规则第13.3.5条)     而《创业板规则》未采纳主板中存在的上述特殊的规定,体现了对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从严规范的原则。因而,创业板上市公司予通过资产重组迅速摘帽将没有可能。     综上,《创业板规则》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并未禁止,但取消了主板中的特殊规定,体现了从严规范的原则。随着创业板正式推出和不断发展,不排除未来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进行更加严格规定的可能。

【作者简介】
桑士东,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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