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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管理非全日制员工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发布日期:2009-06-15    作者:杨德明律师
1合同形式:尽管法律允许企业与非全日制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可以采取口头协议,但是为了事先明确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防范因为约定不明产生争议的潜在风险,企业对长期使用的非全日制员工最好订立书面合同,并就相关责任事先协商一致。
 
2关于合同的内容:就非全日制员工而言,在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 试工期。并且通过书面合同,可以约定一下事项,比如,非全日制员工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通知企业,否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非全日制用工双方任何一方多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等等。
3关于工时薪资事项。企业安排非全日制员工的工作时间平均每日不得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否则视为标准合同而承担更多法律责任风险,企业可以根据自身以及非全日制员工的实际需要约定薪资支付的方式和周期,但是非全日制员工薪资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4关于社会保险事项。企业可以约定在小时薪资中包含有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但是 企业也应该为非全日制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非全日制员工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伤残5-10级的经与企业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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