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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毕业生就业和建立专项就业基金的构想
发布日期:2009-06-11    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一、中国高等教育发展和大学毕业生就业状况


2001—2005年普通高等教育发展数据统计 [①]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招生人数(单位:万人) 268.28 320.50 382.17 447.34 504 在校生人数(单位:万人) 719.07 903.36 1108.56 1333.50 1562 毕业生人数(单位:万人) 103.63 133.73 187.75 239.12 307 普通高校数(单位:所) 1225 1396 1552 1731  

  从上面的数据可以看出“十五”以来中国的普通高等教育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人数为504万人,比2001年增加了235.72万人,增长了1.87倍;在校生人数为1562万人,比2001年增加了842.93万人,增长了2.17倍;2005年,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在校生总规模已超过2300万人,比2000年增加1071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1%,比2000年提高了8.5个百分点,跨入国际公认的大众化阶段 [②]。但是高等教育辉煌发展的背后是巨大的就业压力:普通高等学校的大学毕业生从2001年的103.63万人猛增到2005年的307万人,增加了203.37万人,增长了2.96倍。如果算上高职专科和成人高校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那么中国的大中专毕业生将是一只更加庞大的寻求就业的劳动力队伍。     1999年—2004年我国高校毕业生一次就业率 [③]

  然而据教育部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1999年以来大学毕业生的一次就业率不断下降。2005年社会科学院的统计此数据不到40%。预计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将达到413万人,这样就意味着又会增加100多万就业人员,今年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会更加严峻。     二、中国现在严峻的就业形势     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专家研究表明:预计2006年我国新增劳动年龄人口将达到高峰。2006年劳动力资源增量达1700多万人,城镇需要安排就业总量为2500万人。其中新成长劳动人口约900万人(包括200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413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840万人,下岗人员460万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60多万人,集体企业下岗职工约400万人),其他300万人(其中包括转业军人安置,产业转制等)。但是城镇新增加就业人员约1100万人,劳动力供大于求1400万人,比2005年增加100万人。 [④]     截止到2005年全国共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84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7% 。下岗人员460万人,然而再就业率却逐年降低。



1999—2005年城镇登记失业人口、失业率和再就业人数 [⑤]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5年 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万人) 595 681 770 800 840 城镇登记失业率(%) 3.1 3.6 4 4.3 4.7

  我国大约有1.5亿—2亿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新增劳动力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构成了对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包围之势。     三、大学毕业生失业带来的社会问题     1、产生新读书无用论     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工作环境差等问题的出现,大学毕业生“毕业即失业”现状的存在,引发了新读书无用论的产生及传播。四、五年的大学生活投入了大量的时间、精力、金钱,到头来,还不如没有上大学的小学、初中同学好就业,即使就业了薪酬也高不了多少 [⑥]。这一现象的存在是与我们一贯倡导的“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背道而驰的。正因为如此,现在很多大学生及家长产生了新读书无用论。其实正也正是许多大学生学习没有积极性的原因之一。我们要实现现代化强国、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解决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问题,从而贯彻科教兴国战略,达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要求。     2、扰乱社会秩序、治安     大量大学毕业生不能找到合适的工作,有的人为了生计和生活所迫就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很多大学毕业生甚至在校生为了金钱上当受骗,不少人员加入传销组织。也有人开始从事网络、ATM机等高科技犯罪。这些现象的产生,加剧了社会动荡,扰乱了社会秩序和治安。我们必须想办法让大学毕业生正常就业,以减少他们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可能性。     3、产生心理问题,不利于健康成长     大学毕业生离校以后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有些人会感到面子过不去,因为没上大学的同学都找到了很好的工作,会怕被人嘲笑。也有些人会感觉社会不公平,从而可能产生仇视社会的心理。凡此种种,都不利于大学毕业生心理的健康发展,很有可能产生心理问题。解决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可以帮助大学毕业生进行心理教育,有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     四、建立大学毕业生专项就业基金的构想     1、建立大学毕业生就业缓冲期     就业缓冲期是指在大学生毕业后暂时无法找到工作时,为其提供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给予他们一定的物质等帮助,以协助其度过这段没有经济来源的时期,找到合适的工作。     这样有利于大学生缓解就业压力,尤其是贫困大学毕业生,他们身负债务求学,毕业后又找不到工作,这段时间对于他们来说是很艰苦的;而且可以稳定社会秩序,维护社会治安,减少社会动荡,避免大学生毕业后没有工作而走向违法犯罪;同样可以实现社会公平,调整社会矛盾,保障社会繁荣发展。     2、资金来源     大学毕业生专项就业基金是为大学毕业生建立的独立于失业保险之外的保障大学毕业生就业的专项基金。它的来源主要分以下四个部分:     (1)国家国家财政为了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缓解就业压力,每年要投入一定的专项资金,存入大学毕业生就业专项基金。同时国家要在基金专户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并且要制定、完善各项相关政策,保证基金的专款专用和保值增值。     (2)学校统一要求全国高校(包括民办高校)每年按照学生缴纳的总学费的一定比例(此比例经过专家精算后确定,但要保证不影响高校正常发展)缴纳大学毕业生专项就业基金,存入全国统一账户。     (3)大学生及大学毕业生提倡每位在校学生每学年缴纳一定数额的专项基金。同时要求每位大学毕业生在找到工作后分情况缴纳一定的专项基金。这时应该对领取和没有领取大学毕业生专项就业基金的毕业生分别对待。毕业后就有工作的可以按月缴纳一定数额的基金(具体数额按月工资确定);毕业后领取过大学毕业生专项就业基金后找到工作的应该比上一类人多缴纳1—3年。     (4)社会鼓励社会上的捐款、捐赠。尤其是依靠大学毕业生发展起来的高科技企业。引导社会来关注大学毕业生就业,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大学毕业生就业。     3、基金的管理     基金收缴上来以后,统一存入全国大学毕业生专项就业基金专户,全国统筹。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同时由财政部门监督,接受国家审计局的审计,保证专款专用。     大学毕业生毕业后三个月没有找到工作的向学校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由其核实后统一上报教育部专门机构。在两周内向申请人发放补助金。但是要有一个最长期限的限制,同时申请人要努力的寻找工作,一旦工作确定,补助金立即停止发放。如有骗取基金的行为,应当追回并且给予一定的处分、处罚。     日益严峻的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不断增加的大学毕业生失业队伍,时刻提醒我们要做好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建立、健全大学毕业生专项就业基金只是我为解决这一问题的一个构想,希望对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的解决有所裨益。

【作者简介】
吴振坤,安徽省蚌埠市众信公证处任职。

【注释】
[①]根据2001年—2004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等整理(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www.gov.cn)
[②]新闻办就中国教育十五发展十一五工作举行发布会(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www.gov.cn)
[③]宣杰《大学生失业保险问题探讨》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5年第2期
[④]2006年我国劳动力供给增量将达到峰值(来源:新华网www.XINGHUA.com)
[⑤]国务院白皮书《中国的就业状况和政策》2004年4月等
[⑥]有些人提倡建立大学毕业生就业最低工资标准,我认为现在是不可行的。现在还有那么多大学毕业生不能找到合适的工作,建立最低薪酬标准可能加剧就业难的局面。但是大学毕业生毕业后薪酬低的现象也是要想办法解决的。这样才不会挫伤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国民的受教育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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