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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社会发展模式与犯罪防治
发布日期:2009-06-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社会发展模式与犯罪产生、发展、消亡密切相关。根据宏观犯罪学理论,犯罪是剥削阶级社会的产物,并将在共产主义社会消亡。     1、犯罪的产生:剥削阶级社会的形成     犯罪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原始社会没有犯罪。人是群体动物,人与社会并存。为了共同的需要,人与人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基础上缔结一系列社会规范--习俗、禁忌、宗教、道德、法律、制度。社会规范抽样于每个个人的需要,客观上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存在矛盾,这对矛盾产生了个人的偏差行为。在原始社会,生产力极其低下,自然环境极其恶劣,人类为了生存共同生产劳动,平均分配社会财富,没有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的严重冲突。虽然那时已出现个人需要触犯社会需要的情况,但人们只把它当作氏族内部的偏差行为。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力提高,出现了剩余财富,人开始有了私有财产,人个需要有了发展的可能。氏族内部一些人利用特权、宗教、禁忌首先破坏了公平原则,获取了大量物质财富,原来平等的氏族土崩瓦解,逐渐出现了剥削意识,氏族社会开始分层,最后产生了两个利益需要直接对立的阶级--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统治阶级从本身的利益出发,制定了法律规范,对触犯其利益的行为,不再视为可以宽容的偏差行为,而贴上犯罪的标签。     2、犯罪的消亡:共产主义社会的实现     从社会发展的宏观规律看,犯罪现象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是社会不和谐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它不具有社会的必然性,也不是不可避免的。随着社会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阶段发展,社会越来越和谐,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减少,犯罪就会随之下降,直至彻底根除。犯罪现象在剥削阶级社会产生,并且经历了一个充分发展的过程,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新中国成立后,法律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意志,这与阶级社会有本质的区别,阶级矛盾不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各种社会矛盾有了调和的可能性,犯罪率随之下降。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别是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变革时期,社会还不够和谐,各种社会矛盾仍比较突出,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等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当社会向社会主义高级阶段、共产主义阶段发展,社会和谐程度越来越高并达到一定程度,犯罪现象就能被彻底根除。 [1]     二、历史实践证明,缓解阶层之间的矛盾是有效治理犯罪的根本途径。从当前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到共产主义社会,是一个不断消除阶级差别、缓和阶层矛盾的过程。在迈向共产主义社会的漫长过程当中,必须从物质需求主导型社会向精神需求主导型社会过渡。     (一)在一个物质追求过度的社会,难以缓解阶层矛盾。长期以来人类生活在一个物质相对匮乏的年代,向自然界争取生存的权利,生产出更多的物质资料,一直是人类的主要工作。在近几百年来,随着生产力的迅速提高,生产方式的不断改善,人类逐渐成为自然界的主宰,适应自然、改造世界的力量空前增强,人类的生活普遍得到提高。但是,由于人类对物质过度的追求,事物走向了它的反面。在争夺物质财富、自然资源的过程中,人类私欲不断膨胀,不仅造成人与自然的深刻矛盾,导致生态危机,也激化了人类社会自身的矛盾。引起阶层之间矛盾尖锐化,导致社会政治、经济、伦理、道德、文化等各种危机,甚至造成与后代人类的矛盾,产生代际危机。专家们指出,当前的金融危机就是人类物欲过度膨胀造成的恶果。     (二)从物质需求主导型社会向精神需求主导型社会过渡,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马克思主义在描述共产主义社会的时候,指出“那是一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会”,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不仅是物质的极大丰富,也是精神的极大丰富。人类生产的物质财富对于无限的物欲来说总是有限的,它受自然资源的有限性、历史发展的阶段性所制约。某个历史阶段的人类,在生产出一般性满足本阶段人口所需要的物质财富之后,应当将人类社会引向精神需求主导型的社会。在一般性物质需求基础之上建立,又脱离了物质庸俗性的精神需求,往往是无比崇高的。这种需求的满足,往往让人感到无比幸福。世界首富比尔-盖茨曾说,慈善让我富有成就感,这种成就感实际上来源于精神需求的满足。人类精神需求的多样性与无限性是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前提,也是构建共产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三)当前逐步建设精神需求主导型社会必须加快文化产业的发展。     根据我国发展战略,2020年将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在这样的背景之下,逐步确立精神需求主导型社会是正当其时,当前首要任务是加快文化产业的发展。     文化产品的生产和消费会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有利于引导人们从过度追求物质财富向追求精神财富升华,并最终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消除阶层差别,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     文化产业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和第一、第二产业相比,文化产业对自然资源和能源的消耗较低,同时,文化产品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基本上不会对自然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在资源相对短缺、环境污染较重的情况下,发展文化产业是必由之路、明智之举 [2],有利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及人类的代际和谐。

【作者简介】
于志葵,出生于1970年7月,广西桂林灵川县人,中共党员,中国未来研究会会员。

【参考文献】
[1]于志葵:犯罪概念新理论—事实价值与实践的统一,中国法律信息网
[2]人民日报: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机遇正在到来(2009年03月13日人民网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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