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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发布日期:2009-06-01    作者:沈英华律师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2003年受聘担任市监察局(纪检委)的特邀监察员以来,做了一些工作,但也有可能得罪了一些人。尤其是在纠风活动中,我总会在大会小会上把社会上存在的一些弊端点出来,并建议纪检部门督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相关人员肯定知道是我提的意见,事实上确也有人跟我打招呼,叫我睁眼闭眼,从而可以推断,肯定因此得罪过人,好苦恼。因为我是律师,不能得罪人的,否则有碍执业,甚至步履维艰。
本来到今年4月份任期已满,我已改任市国土资源局的监察员,相对比较单纯,应该不会再得罪人。
但是最近被告知:某领导亲自圈名要我留在监察局(纪检委)续任一期,并叫有关部门征求我的意见。我当然必须服从组织的安排继续革命,并毅然放弃国土资源局的聘任。
接着,几位同行也知道我将继续担任特邀监察员,向我诉说某局不准律师调取、复制相关证据的情况,希望我向有关纠风部门反映。
可不,得罪人的差使又来了。没奈何,虽然明知会得罪人,但不说也不行,总得有人说啊。只好勉为其难,并且自欺欺人为自己脸上贴金: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景德镇律师 沈英华
民革景德镇市委会副主委
政协景德镇市委员会常委
景德镇仲裁委员会首席仲裁员
景德镇市纪检委监察局特邀监察员
江西景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联系电话:13707981937
Email
s790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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