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巨奖”借口香糖欺诈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电影《疯狂的石头》中“易拉罐中奖”一幕戏引人捧腹,易拉罐里的“巨奖”已成为“过街老鼠”。而记者近日在四川巴中发现,“巨奖”转移了阵地,又钻进了口香糖。
  “我的运气太好了!”这是巴中市民李先生10月6日上午在当地一小店购买“绿箭”口香糖后发现里面有一张奖票后的第一感觉。他稳定情绪后,再次核对了奖票上的内容。“一等奖16万元”的醒目字样和留在奖票上广州公证处的电话号码,让他相信了自己获奖并且不是在做梦。
  李先生拨通了留在奖票上广州公证处的电话号码,电话接通后一位姓张的女士在反复核对奖票内容后,肯定了李先生中奖一事,并再三强调“绿箭”公司举办的这次活动于当天下午16时结束,希望李先生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并称公证处可以代办,李先生需按他们提供的银行账号交1200元公证费,公证处再将16万元现金寄给他。
  李先生欣喜万分,正准备给对方寄款时,家人劝他先打电话12315咨询一下。12315工作人员听说后,立即与设在广州的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客户热线服务部联系,对方坚决否认正在中国进行任何类似的抽奖。李先生才知道自己受了骗,所幸公证费未寄出。
  针对不断出现在各种商品中的“巨奖”,有关部门提醒消费者:警惕各种有奖销售活动,不要轻易相信“天上会掉馅饼”;参加各种有奖活动时应充分了解有奖活动的内容;按法律规定,组织有奖销售活动必须要到工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消费者参加前可向工商机关查询。
(admin)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