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刷卡有漏洞,消费应谨慎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因为信用卡消费不用密码,只要持卡人签名,而这种签名比较容易伪造。而由于1000元以下消费银行不会短信通知,顾客获知消息也比较晚

     市民肖小姐近日拿到上个月自己信用卡的月结单,发现上月在吉之岛一超市刷卡进行一笔45元的消费后,竟赫然“多了一笔消费357元”的记录。肖小姐坚称没有该笔消费而拒付。昨天记者获悉,警方经调查初步确定,这357元是超市一名收银员盗用肖小姐信用卡消费的。
  查月结单才知卡被盗刷
  肖小姐说,日常消费她经常会用信用卡刷卡,“信用卡不用密码,只要持卡人签名就可以,很方便。”她回忆说,7月18日晚,她到深圳吉之岛中信城市广场店去逛,“看到一款45元的墨镜非常喜欢,当时就决定要买。”肖小姐随后刷信用卡买了眼镜。
  但到本月初她拿到银行月结单,发现该笔消费记录显示;“当天晚上8时59分,我确实刷卡消费了45元。”对此肖小姐没有异议。但紧接着下面一笔消费记录显示:“当天晚上9时左右,显示我又在吉之岛刷卡消费了357元,也就是说我买完眼镜后50多秒就又刷卡买了东西。”“买这么多钱的东西,时间又离得这么近,我根本没有一点印象。”肖小姐说。她随后与银行取得联系,银行证实第二笔消费确实也在吉之岛中信城市广场店完成。
  肖小姐随后赶到吉之岛超市中信城市广场店,“通过财务,我查到第二笔消费是在店里购买了玉兰油产品。”肖小姐由此确定肯定有问题,“我从来就不用该品牌的产品。”
  肖小姐和银行联系,坚持称自己并没有进行该笔消费,表示将拒付这357元。肖小姐8月14日来到吉之岛中信城市广场店,从财务保留的消费单原件看,“第一笔消费单上我的签名有被人描过的痕迹,也就是说有人在我买完眼镜后,描过我消费单上的签名,之后冒充我在第二张消费单上签了我的名字。”
  肖小姐向该店反映了情况,“第二天他们就给我打电话,调查证实是该店一名收银员趁我刷卡买眼镜时,偷偷把我卡又刷了一遍。等我走后,她冒签我的名字,又消费了357元买商品。”
  超市坦承存在监管漏洞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吉之岛中信城市广场店。该店店长刘亚卿证实了肖小姐的说法,“基本属实”。
  刘亚卿说,这种事情在他们店里也是第一次遇到。收到肖小姐反映后“我们立刻做了调查,经理亲自找了这名涉嫌的收银员,她当时也承认了。”
  她说,此事件也暴露出零售行业刷信用卡消费上的监管漏洞。刘店长说,事发后该店已经把涉嫌的收银员开除,目前该员工已经被派出所拘留。吉之岛深圳总部也把该事件在公司内部公开,提醒员工不要以身试法。据了解,因为肖小姐拒付该笔消费金额,她没有因此遭受经济损失,超市也向她正式道歉,并赠送礼物。
  目前,警方正对此事做进一步调查,具体情况警方表示正在处理不方便透露。
  提醒
  刷卡有漏洞 消费应谨慎
  吉之岛中信城市广场店店长刘亚卿说,“其他零售行业的商家也难免会遇到这种事情。”她说,因为信用卡消费不用密码,只要持卡人签名,而这种签名比较容易伪造。而由于1000元以下消费银行不会短信通知,顾客获知消息也比较晚。
  深圳一家大银行的一名汪姓负责人表示这种情况银行也是首次遇到。除了商家加强监管外,“还是要提醒消费者,对自己的卡注意保管,消费时加强防范意识。”肖小姐表示,当天消费时她与老公在聊天,“没注意收银员是否又把我的信用卡刷了一遍,我总认为商店收银员会帮我们顾客把关,没想到反而是他们盗用我们的卡。”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