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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连环骗局小心上当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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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现在,那些招聘单位真是“莫高一尺、道高一丈”,使起了连环骗人法。应聘者明明是到a单位应聘,应聘合格交费参加上岗培训,表面上看已经找到工作了,但是培训合格后却被a单位推荐到b单位上班,然后再交费参加b单位的培训,这些人又不约而合地会在试用期被辞掉。怎么会有这种事?的确有,而且受骗的人还不少。今天,这些受骗的应聘者就到工作单位来讨要培训费了。
   正文:这里就是应聘者被推荐的一个房地产经纪公司,然而当记者下午赶到这里的时候,前来讨要培训费的员工足有三十多人,不大的办公室早已被挤得满满当当。虽然这些人在六月初的应聘单位不同、应聘职位不同,但是当他们交过500元的培训费并考试合格后,在六月底全部被推荐到这里上班,再交上100元的上岗费不说,这些员工无一例外全部在实习期被辞退,而且公司还要让这些员工赔偿公司1000元的经济损失。
   采访:应聘者
   他公司自己要招人为什么不自己招人,而委托别的公司在招,招完之后再由别的公司安排指定的培训地点,然后再推荐我们到这儿上班。 
   让我写辞职申请,我说我为什么要写啊,那你360培训费必须退给我,他说你还得交我们1000块钱呢。
   正文:为什么公司要让员工自己写辞职申请呢?因为在用工合同中有这样一条:如果因员工原因在实习期要求解职,公司不但不报偿培训费,而且要向公司赔付损失1000元。而公司曾向员工承诺,无论实习期是否通过,都会报销员工所有的培训费用。
   采访:北京天恒质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责人
   员工:你说过不论过不过,都报培训费呀
   负责人:没说不报。
   员工:什么时候报?
   负责人:回家好好读读合同去?
   员工:你这合同本身不合法我读它有意义吗?
   负责人:不合法,那你去劳动局告去吧
   正文:这此员工和公司负责人的谈判进行了近一个小时,负责人也没有给出明确答复,最后又以总经理不在回避了所有的提问。
   采访:北京华堂律师事务所杨兆全
   他本身没有岗位,但是和劳动者签署了合同,让别人交纳了一定的培训费,这属于合同诈骗,因为他没有履约的能力。
   正文:杨律师提醒应聘者,以收费为前提的招聘单位,应聘者应格外小心。
   建议观点:其一:这些应聘者应聘的单位虽然名字不同,但是公司性质都是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职位大多是销售助理、行政助理。这些最终被推荐到北京天恒质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公司有十多个,以蓝宝国际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华创卓越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万邦国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人数最多,请准备去这些单位应聘的求职者就不要去了。
   其二:目前,这些应聘者准备聘请律师,想用司法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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