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出口融资骗局为何长骗不倒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这仅仅是诈骗的开始。诈骗公司通常会许诺很快就会将大笔预付款打到企业的账上,外汇变人民币需要支付银行调汇费,这个费用应由企业承担。调汇费收上来后,等上十来天再给企业打电话:产品出口得办保险。一两万元的保险费也就到手了。

   收完这些费用,还有更多的“国际惯例”的套儿等着企业往里钻:如产品出口前需要交检样费、港口押金、律师鉴证费、公证费、仓储费、船务保证金……生意还没做,企业已经支付了十来万元,这时的企业只能赌下去。

   骗子公司大都将受骗者的心理承受极限研究设计得非常到位:每次诈骗金额不大,让对方始终提着一口气看着希望。每单金额为一两万元,对于骗子公司来说,就是涓涓细流汇成江河了。

   对于“不见兔子不撒鹰”坚持要向账户打预付款的企业,诈骗公司会很痛快“给”,诈骗公司虚构一个财务总监,由其带着汇票过来。其实,这个汇票时效性很短,在企业当时查询的时候银行会确认有这笔钱,企业回去的路上,这汇票就撤销了。拿到空头支票的企业,通常会心花怒放,等他们发现上当后诈骗公司已蒸发了。

   当然,骗子公司不会只开一个公司,这样赚钱太慢了。在这个公司没有蒸发之前,就办齐了下一个公司的手续,进入下个诈骗程序。

   二人的说法,得到了省外商投资服务中心综合业务部、投资促进部部长杨清的证实。

   为何长骗不倒
   公安部门:有正规的营业执照,签有合同,属于经济纠纷,得找工商部门。工商部门:属于经济诈骗,工商部门没有权力抓人,得找法院。法院:被起诉人逃逸,就算执行了,也是一张白纸……

   深圳等地出现的诈骗公司大肆行骗内地企业,难道就管不住吗?这不仅是受骗人的疑问,也是众多媒体的疑问。发现受骗之后,冷锋们首先想到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可事实给他们浇了一盆冷水。

   据冷锋、姚富荣讲,发现受骗后首先找了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告诉他们,因为这些公司有正规的营业执照,双方签有合同属于经济纠纷,得找工商管理部门和法院。他们找到工商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说这应该属于经济诈骗,工商部门没有权力抓人。他们又起诉到法院,而法院说,因为被起诉人逃逸,就算执行了,也是一张白纸。

   注册是诈骗公司行骗的第一道程序,如果工商部门能把住关,企业不就不受骗了吗?“事实并不这么简单。因为现行的管理体制有漏洞,工商管理部门能做的是注册,验资报告是由法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工商部门无法判断一个身份证的真伪,也无所知晓验资报告是否出资到位。这些非法的中介就很容易通过程序的漏洞来成功地注册一家公司。”冷锋说。

   那么在企业注册后,工商管理部门能否对企业履行合同的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呢?姚富荣和冷锋说,现在的法规给工商管理部门设立的手段有限。第一,不能查封账号。第二,工商机关也不能对这些公司负责人实行强制措施。正是由于这样的“怪圈”存在,被曝光的诈骗公司与相互牵扯的中介机构才得以活跃在各个写字楼。

   省商务厅外商投资管理处副处长郭海燕告诫说:所有人应有这样的观念:外商投资就是向内地投钱的,根本不存在内地企业给他钱的事。

   郭海燕向企业介绍一些防骗招数。如果外商要差旅费等,百分之百是小骗子。中骗子是骗引资费、可行性报告费,可行性报告应为双方共同编制,而诈骗公司往往指定他们的中介公司单独编制。凡是拿信用证、汇票、证书的百分之百是大骗子,资本流动是有规律的,国外投资非常慎重,不会让人拿一个成千万上亿元的汇票到处走。

   遭遇诈骗的企业在倾家荡产寻求维权无果的情况下,或采取“私力救助”,雇请黑社会解决问题,或进行角色转换,成为诈骗集团的一员,一旦他们转化成新的势力,必然危害社会。

   相关链接
   广东省陷入骗局的典型事例

   据省商务厅有关人士披露,全国著名的某企业集团在骗子“投资‘永动机’10亿可获利百亿”的鼓吹下,投资建厂,结果2000多万元打了水漂。在骗子鼓吹下,某市划给骗子公司000亩地,结果上当受骗,造成极坏的影响。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1999年10月,深圳国贸大厦的美国“aba”国际联营集团公司盯上了全国4000家企业和一些省市政府部门,两年间涉嫌诈骗1亿元人民币。其间,“aba”瞄准河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驻深圳办事处。被“aba”“跨国公司、互动运作、窗口资源共享”等理念所打动,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驻深圳办事处投入巨资建立郑州国际窗口,结果窗口没运作一天,120万元就打了水漂。2001年3月,深圳市仲裁委员会认定“aba”民事欺诈行为成立,河南成功索赔115万元。

   据央视《新闻调查》报道,2002年11月,河南商丘孙明勇和全国600多个投资者一样,看到了南京大海女人潮饰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加盟广告:“无条件退货,绝低价格量贩式,超大利润空间,日净利5516元,月利16.5万元,固定投资6.5万元……”孙明勇不但没有赢利,还白白损失十多万元。“大海”郑州总代理鹿金一损失23万多元……2004年年底,当孙明勇等人拿到胜诉的判决书时,“大海”已人去楼空。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