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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诚信山东--谈信用体系的构筑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在新形势下搞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理论依据,指明了前进方向。
  山东素有“孔孟之乡”的美誉,诚实守信的优良传统源远流长。改革开放以来,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诚信建设,围绕大力弘扬齐鲁文化、维护山东良好信用形象,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近几年,我们结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集中整治失信违约行为,积极鼓励地方政府、行业和部门开展诚信试点,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信用监管的路子。2003年6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省委、省政府作出全面推动“诚信山东”建设的决定,把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一、以建设“责任政府”、“服务政府”为目标,建立以依法行政和取信于民、服务社会为主要内容的政府信用系统
  政府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政府的信用状况如何,对全社会有着重大影响。近年来,有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的随意性较大,工作效率低下,透明度不高,甚至进行权钱交易,以权谋私,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对外形象,群众对此意见很大。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明确提出,信用建设必须从政府自身抓起,各级政府要率先垂范,有诺必践,做诚实守信的表率。
  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从2001年开始,我们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了以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为主要内容的“政府提速”工作,加大了行政审批改革力度,分三批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和压缩,精简比例达61·7%。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市县和省市直部门共建立政务中心和便民窗口3200多个,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办公,一站式服务,通过“政府提速”,各级政府机关和广大公务员的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工作节奏明显加快,行政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受到社会各界和投资者的一致赞扬。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自身行为。进一步强化政府公共服务意识,提高政府为社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建设信守承诺、廉洁公正、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机关。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头执法问题,2001年我们选择6个城市进行综合执法试点,取得经验,2002年在全省17个市全面推开,有效地解决了多头执法、职权交叉、机构膨胀和效率低下等问题。
  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围绕建设“阳光政府”,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等多种途径,面向全社会及时发布政府规章、办事制度和政务信息,沟通基层和群众对政府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强化了群众对政府的监督,提高了政府运作透明度。为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省政府制定了《山东省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着力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2003年前11个月,全省受理行政效能投诉7561件,有2069名公务员因行政无作为或乱作为分别受到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行政告诫、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二、以“强化约束监督,促进诚信经营”为目标,建立以信用征信、信用评价、信用自律和失信惩戒为主要内容的企业信用系统
  企业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和当务之急。由于复杂的社会历史原因,当前一些企业还存在恶意逃债、合同违约、债务拖欠、偷逃税费、走私逃汇、商业欺诈、假冒伪劣等失信现象,不仅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利益,而且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推进企业信用建设,我们重点抓了三项工作:
  一是建立企业信用联合征信机制,分步推进统一的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先易后难、逐步完善”的总体思路,从2002年开始,我们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诚信山东信息网”的总体设计和研究开发,并列入全省政务信息建设重点项目。2003年4月网络基本建成并开始试运行,7月30日正式开通。目前,信息网累计收集整理了2·8万户企业的基本信息和650户企业的信用信息。通过对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建档和规范传播,大大提高了企业的信息对称度,减少了企业的失信行为。
  二是强化企业信用监管,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密切联系部门和行业实际,探索加强信用监管的路子和途径。省工商局制定出台了《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完善企业“经济户口”,加强企业信用监管,进一步促进了市场信用环境的改革。省建设厅组织全省建设类企业和中介机构开展“千家企业诚信宣言活动”,向社会承诺“十个坚持、十个反对”,恪守诚信,规范运作。省国税、地税、质监、物价等部门制定并实施了加强税收征管、质量技术监督、价格信用管理的具体办法。
  三是加强企业信用监管,规避信用风险。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经济主管部门制定了加强企业信用管理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督促和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立业,强化信用自律,塑造良好的信誉形象。重点加强了企业在生产经营、税金缴纳、金融信贷、往来账款、财务核算、数据统计、劳动保障和中介承诺、资信评估等环节的管理,有效地改善了企业的信用状况。
  三、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创建文明社会”为目标,探索建立以数据收集、使用和披露为主要内容的个人信用系统
  个人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社会信用归根结底靠个人信用。个人信用管理涉及面广,运作模式复杂。为此,我们注意从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入手,积极稳妥地探索、推进。
  加强公民信用道德建设,强化全社会信用意识。结合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对全民进行诚实守信教育,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商德商誉教育”活动,重点进行以诚实守信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全省共有210多万名职工参加了学习和培训,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反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广泛开展了“信用村”、“信用户”评定活动,既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又增强了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取得了政府、银行、企业三方共赢的成效。
  以社会重点人群为对象,探索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强化对社会重点人群从业经历、信贷消费、不良记录等个人信用征集,面向社会开展个人信用评价、评估业务。济南市为近万名回国创业人员、高新技术从业人员和企业法人代表建立信用档案,为建设个人信用体系探索了新路子。完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建立相应的约束管理体制,积极鼓励和促进个人消费信贷发展。全省个人消费信贷总规模由2001年的275亿元提高到2003年的833亿元,年均递增74%。
  四、以“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为目标,发展以信用咨询、信用评价、信用担保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信用服务系统
  信用服务业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迅速发展的新兴行业。建立科学、规范、公正、权威的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估、综合信用报告及专项信用报告服务,是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前提和保证。我们坚持着眼长远,未雨绸缪,超前研究决策。一是针对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信用行业发展规划》,确立了全省信用行业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分步实施计划和具体措施,形成了合理的行业结构。二是在严格市场准入的前提下,通过规范设立、对外引进等途径,培育了一批经营规范、实力较强的信用服务机构。三是培育信用需求,引导和促进信用市场的适度发展。以信贷融资、信用担保、企业资金结算和个人消费信贷为重点,有计划地开发专业机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需求。四是加强对信用中介机构的管理,使其在严格监管的条件下开展社会信用服务。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会计诚信建设年”活动,加大了对造假账、提供虚假财务信息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2003年,对1203个会计资格年检不合格的单位进行了处罚,对3680名会计人员进行了诫勉培训。
  通过开展“诚信山东”建设,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明显增强,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2003年,全省通报制裁逃废金融债务企业59家,涉及金额28亿元,与2001年相比,分别减少290家和56亿元。目前,我省拥有全国驰名商标29件,中国名牌40个,山东名牌465个,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95家,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417家。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推进“诚信山东”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一项必须长期抓好的战略任务,贯穿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全过程。我们的体会是:
  第一,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必须真正提高思想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措施。必须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信用文化,通过普及信用教育,提升信用道德,培育信用理念,使诚实守信和遵纪守法观念深入人心,领导机关和广大公务员遵诺守信、廉洁公正、依法行政;企业诚实守信、货真价实、童叟无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
  第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必须发挥政府的表率作用。政府信用是最大的信用。市场信用、企业信用、个人信用乃至整个社会信用,都是由政府信用来推动和发展的。打造“诚信山东”,政府必须率先垂范,大力建设有限政府、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言必信,行必果,取信于民,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通过政府的诚信建设带动全社会诚信建设,使诚实守信成为全省人民共同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使信用真正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第三,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必须着力抓好社会中介机构建设。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担保公司、资信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级机构、资质认证机构等中介机构提供服务。政府既要创造有利于中介机构规范运作和发展的社会环境,又要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及时发现、警示、纠正中介行业不诚信的行为。要建立中介机构守信奖励和失信惩罚机制,使诚信者在名誉上、经济利益上得到好处,使有不良记录者付出代价、名誉扫地,直至被绳之以法。
  第四,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必须搞好法规制度建设。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诚实守信作为一种社会规范,不仅需要用社会道德加以约束,还必须将这一规范提升到法律和制度的高度,赋予其法律强制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以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为保障,坚持法规优先,制度先行。要在国家统一的法律、法规框架下,研究制定地方性信用管理法规和相关制度规范,用法律法规确保公平,确保诚信。
  第五,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必须切实加强舆论监督。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提高全民的诚信意识,树立良好的道德规范,必须加强全民诚信教育,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诚信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无信堪忧”的社会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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