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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在48亿美元背后的陷阱(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北京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张先生:他有资金,我这有项目,共同搞不正好吗,顺理成章。
    由于双方都有诚意,合作进展非常顺利,2002年7月12日,双方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刘伟所在的中高技公司投资7亿元人民币,占公司60%的股份。同时,合同还约定,由于刘伟所在的公司的投资款是美元,要兑换成人民币,所以需要张先生的公司支付125万的调汇费。那么,什么是调汇费呢?
 

北京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张先生:使人民币兑换美元的时候你买是8块2毛7,你存到银行了,等你从银行取美元的时候,银行自然就不给你8块2毛7了,就给你8块1毛6也可能是8块1毛1,也有可能8块1毛7,这没谱,就看你取的当时当日的日子,国家外汇管理局的价格这里有这么一个差。
    由于美元和人民币的兑换价会有波动,从银行把美元换成人民币会有一定的损耗,所以,刘伟要求张先生承担125万的损耗。
    2002年7月12日,张先生把这125万交给了刘伟,刘伟告诉他,25个工作日候,就可以拿到第一笔3亿元投资款。但是,25天以后,3亿元投资款并没有到位。
    北京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张先生:我给他打了一个电话,我说怎么样了,他说办成了,差不多了,你就等着吧,再有个三两天就全利落了。
    可是三天以后资金仍然没有到位。
    北京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张先生:又拖了一个星期还没到位,就三天两天、三天两天,就这么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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