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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骗子打工仔的自白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2001年的夏天,我回学校拿了那张毕业证之后,便算告别了三年的中专生活。未来的出路在哪里,我根本就不知道。迷迷糊糊地回到家,整天在村子里东逛西游,一点事也不想做,空虚得让人难受。
   正在苦恼之际,在南方淘金回来的表兄对我说,南方的机会大一些,不如到南方去闯一闯,说不定会闯出一番事业来。就这样我便从云贵高原的贵州来到了深圳这座美丽的城市,成了千千万万打工者中的一员。然而这座美丽的城市并不欢迎像我这样一无技术、二无经验的外来工。在忙碌奔波了半个月,几乎为找不到工作而绝望时,我发现了一张令人怦然心动的招聘广告,我想也来不及多想便按照广告上的地址找到位于市中心繁华地段的××大厦24层e室。
幸运的是,我没费任何力气就被这家“深圳市东南实业公司”聘为美工。在交了50元报名存档费、300元工作押金后,第二天我就正式成了该公司的一名员工。
   上班伊始,我满怀热情满怀希望,把全身心都投入到本职工作之中。可是过了几天,我便感到奇怪,公司经理为什么每天都让我写招聘海报?公司每天都有那么多人来应聘,为什么总是招不够呢?经过详细了解,我才知道,原来这家公司竟是挂羊头卖狗肉的“骗子公司”。
   公司虽有正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是兴办实业,包括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但公司只有一家实体,是一家专门替别人装配功放机的电子公司。电子公司人不多,就几十号人,有货做他们就是工人,没货做时他们和我同样是骗子一个。
   大多数求职者都有这样一种心理:认为职介所不可信,而劳动局下属的人才市场一定不会骗人,然而恰是这样中了我们老总的圈套。十天半月我们公司就要到人才市场去招聘,由我负责写海报,老总观察着每个求职者,我们专盯着那些刚毕业的中专生或技校生,因为其它公司或厂都只要熟手而我们则专招生手。这样一来,前来面试的人就特别多,我们在问完简单的问题和看了详细的籍贯之后,便认为面试合格,叫求职者某日或某个时间到公司参加考试。(老总怕同一个地方的人一起行动,所以招的人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绝对没有同一个地方的。)
   由于考试每人必须交纳20元的试卷费和实践操作费,公司老总怕求职者认为人多录取机会少,就把每10人的考试时间错开来,这样一来使求职者误认为人少录取机会大的心理而不在乎那区区20元钱。为了赚更多的20元,公司在招工时都扩增名额,明明只需10人,但在招聘时却写要100人,而面试合格的往往有200人之多,这200人当中起码有180人来参加考试。
   而电子公司赚钱的巧门则更绝:要进入电子公司工作,得交200元工具保管费。交了钱后每个员工都会得到厂里从街边买回的1件/1元的劣质工具(如螺丝刀、钳等)这些工具必须保用半年,否则每损坏一件扣除10元(而事实上那些工具只要用来干活,不出一个星期保证白白丢掉10元);公司发的厂服,必须保持干净,不干净者每次罚5元,不许破烂,否则每件厂服扣50元。(然而只要一洗,用力一搓,50元也会变成水泡)。老总从不会炒工人的鱿鱼,他会让他们帮他干活后赚了钱之后,不会带走一分钱而自己辞工离去。
   这边有人走,那边又到市场去招聘。公司就这样周而复始地赚求职者的钱。
   本来,当我知道公司的内幕后,很想一走了之,然而自己交的那350元不能退回,于心不甘,再加上老总许诺每月给我1000元底薪,另外加发奖金,我挡不住这“高薪”的诱惑,1000多块啊,那可是家乡半年多的收入。最终我还是留了下来。
   说实在,我这人还是颇有一点小聪明的,对每项工作都能很快领悟要领,掌握实质。再加上我对美术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天赋,使我如鱼得水。我做美工时,把放置室外的招聘海报设计得非常别致和独树一帜,在语言文字上也下了很大功夫,经过精心策划的广告颇具鼓动性和诱惑力,这使得公司的“业务量”有了大幅度增加。
   美工做了两个月,老总就将我提升为“业务主任”,主要负责公司的广告策划和对员工的管理。为了报答老总的“知遇之恩”,我对公司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我知道公司要想赚更多的钱,就必须经常去人才市场招工,去人才市场多了也会让人怀疑,所以我就让一些员工去派单,派单其实就是上街派发广告。给他们划分责任区域,落实工作责任,规定行走路线,将公司的效益和他们的工资待遇挂钩考核,一周结一次工资,提高派单员的工作积极性与主观能动性。
   其实,这些派单所做的工作都是非法的,每天都与城管、环卫、治安、警察捉迷藏、打游击,将非法印制的招聘广告单到处张贴,市内的“社会招聘广告栏”,是我们公司派单员必先光顾的地方,有缝就塞,有空就贴。为了更有效地把广告贴在大街上而又不被警察捉到,我让派单员在晚上或凌晨5点出去贴,因为这时警察或城管都不在意。而白天就让他们用记号笔在一些公用的地方,(如厕所,公用电话亭)写上“招工请电95958——×××××”的字样,用记号笔写在墙上的字是很难抹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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