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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垄断危害信用建设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今天开幕的第四届世界消费信贷联盟代表大会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军扩表示:如果不能明确政府部门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应有的位置,就难以避免各地建设信用体系的盲目性,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而且,如果有的政府部门不能摆正位置,借助政府垄断的信息资源参与市场经营,将造成对信用市场建设的最大危害。
  作为全球潜力最大的市场,中国为各国征信机构带来了巨大的业务和合作拓展机会,面对众多参会的业内人士,张军扩在介绍我国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情况时直接表示了“中国信用市场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20多年改革开放,中国初步建立了市场经济框架,市场机制发挥着调节经济的基础作用,但是市场秩序不好、效率低、失信竞争的情况还比较严重。为了解决这样的问题,政府部门也在做出努力,“建立中国的社会信用体系”正是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积极性很高的事情。  
  张军扩认为,信用服务并不是一项金融服务,因此“首先应该排除金融部门作为政府主管部门的想法”。张军扩讲这句话的背景是:目前有几个政府部门在争取成为全国信用体系建设的主管部门,据记者了解,至少包括有中央银行、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等。  
  张军扩认为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还是在制定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行业监管上。政府部门应该对信用行业实行业务准入而非机构准入,应该放宽行业进入的资本金要求,应该把监管重点放在对违规机构的惩罚上。  
  “政府部门决不能借助垄断信息资源直接进入信用市场,信用服务应该是企业对企业的行为,决不能拿政府信用来买单。”张军扩反对的另一种政府行为是“通过行政命令推动信用市场需求”,“不能利用行政命令来搞评比,不能指定信用机构要求企业购买其服务,这些行为都将有失公允。”  
  信用市场的主体应该是企业,张军扩认为需要三种机构来引导和支持。一是尽快明确一个高级别的主管部门,主要是推动立法工作,最重要的是有关政府信息披露的立法工作;二是成立一个行业监管机构,重点放在惩罚机构违规*作上;三是成立一个权威的行业协会,推动立法和行业自律。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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