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记者体验传销者的生活(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不仅如此,小白还提供了一个销售方案。小白表示:“这个销售计划,它的前提是每人每月销售一份产品,您销售一份产品,你的业务员再去销售一份产品,以几何倍增去算。”
    记者注意到,在这样一个网络销售体系中,业务员销售产品的过程,实际上是在发展下一代业务员,并且让其为自己销售产品,同时成为自己体系中的支点。传销人员表示:“实际上每个人只需要,直接销售三到四份产品。”

按照他们的说法,只要销售三到四份产品就能拿到月收入15万元,这似乎是个巨大的诱惑。那么这15万元是怎么来的呢?小白说:“本体系运用非常先进的奖金分配制度。”
    所谓的奖金就是业务员的收入。小白介绍,在网络销售体系中,每一个新加盟的业务员都要交纳的3800元。而这3800元扣除45%的产品成本和利润后,剩下的55%就是上级业务员奖金的来源。
    业务员们告诉记者,按照这种奖金分配制度,下线业务员越多,自己级别就越高,而奖金提成也就越高。那么事实真的像他们说的那样吗?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打传处处长吴雁告诉记者,“他肯定是挣不到钱,这种形式叫传销,国家是禁止的,它是个金字塔的形式,是靠大多数后加入的,被骗进来的人,交来的钱,养活他们顶尖的那些人,你加入你交钱再让他加入,他再交钱,其实就是钱在这滚,钱在这重新分配,少数人得利益,多数人上当受骗,这种东西我觉得,它不符合经济规律,它不能发展。”
    在了解了长江网络销售体系的组织形态之后,吴雁断定,这些年轻人所从事的正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传销行为。不过,从以前的经验中,我们也知道,任何传销组织都需要靠一些像高价的保健品、化妆品、药品这样的东西来做道具,以此诱惑那些受害者加入进来,成为传销头目的下线。那么,在这个长江网络销售体系里传销的又是什么产品呢?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