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卧底一周:揭穿70万骗局(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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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证监局通告
针对本报的报道和查处的情况,吉林证监局特向广大民众发出警示通告。
吉林证监局通告
最近一个时期,在我省出现了一些机构非法代理买卖“拟上市公司股”、“拟海外上市公司股”等未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既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又将给投资者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增强法律意识,维护自身权益,勿到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非法网点进行股票投资,防止上当受骗。
去年以来,在我国一些大中城市,相继出现了一些中介组织以所谓投资咨询公司的名义,采劝传销”式的工作方式,销售所谓拟上市股、拟海外上市股(以外省的股票居多),编造各种理由,以巨大的利益,诱导投资者购买,他们从中牟取暴利。这些股票是否能上市,真实情况如何,没有任何依据,甚至能否取得真实的股权都是疑问。这些黑中介一经圈钱在手,人去楼空,投资者投诉无门,眼巴巴惨遭损失。这些中介组织经营方式隐蔽、欺骗性强,并且蔓延到我剩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股票发行、证券交易、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的相关规定,属非法经营。《证券法》第117条明确规定: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管部门批准,任何个人和机构不得经营证券业务。广大投资者一定要提高警惕和识别能力,防止上当受骗。此外还要明确投资者在非法网点进行证券期货交易,从个人和机构手中购买非上市公司的股票,接受非法证券投资咨询等行为均不受现行法律法规的保护。《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一旦发生纠纷,投资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提醒广大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投资要在合法的交易场所、通过合法的形式进行,要增强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勿参加非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如发现非法经营证券行为,请予以举报。
举报电话:0431-5679928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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