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你结婚 给我彩礼 --武威捣毁一跨省婚姻诈骗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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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一个由凉州区农民组成的婚姻诈骗犯罪团伙被凉州区人民法院绳之以法。该团伙中多次假扮新娘的“鸽子”杨金萍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
据了解,自2004年底开始,被告人杨金萍(女,1973年生,武威市凉州区农民)与被告人张德吾(男,1954年出生,武威市凉州区农民)及其他几名犯罪成员相互勾结在一起,横跨内蒙古和新疆自治区,多次利用虚假婚姻诈骗他人钱财4万余元。
跨省作案 诈骗巨额财物
2004年11月28日,被告人杨金萍伙同唐某、张某、赵某(均在逃),由唐某(假名柴翠巧)与张某假扮夫妻,杨金萍(假名张国花)假扮女儿,赵某与董某充当双方介绍人,将杨金萍介绍给内蒙古自治州临河区古城镇联荣二社的王某,并于同年12月7日在内蒙古登记结婚,骗取被害人王某彩礼钱2.2万元,后杨金萍利用到外面洗澡之机乘机逃离。
2004年12月22日,被告人杨金萍(慌称张水玲)、张德吾、唐某、张某、赵某使用上述同样的手段,由被告人张某提供虚假户籍证明,骗取新疆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县三滩湖乡上湖村秦某彩礼1.96万元及价值1000元的衣物。诈骗成功后杨金萍再次借机逃离。
2005年1月4日,被告人杨金萍(慌称张双存)、唐某、张某、赵某用同样的手段,骗取内蒙古自治区巴彦卓尔杭锦后旗黄河镇的邱某彩礼2000元及价值500元的衣物。
疏而不漏 骗子落入法网
2005年1月6日,该团伙主要犯罪成员杨金萍、张德吾被凉州警方抓获。同年5月10日凉州区人民检察院向凉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凉州区法院在审理中认为,被告人杨金萍、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婚约之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合法财物,诈骗数额巨大,已触犯法律,构成犯罪。判处杨金萍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