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无指定金钱信托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无指定金钱信托  

  无指定金钱信托 : 即是信托资金的运用方法和运用方向,既不特定也不指定的金钱信托。但是,事实上,各国对这种信托资金的运用都是有法令规定的,其目的为了保护受益人的利益,所以信托资金运用也有一定限制。例如:回本对这种"无指定金钱信托"在信托法第二十一条所颁布的"赦令"中,其中第五款限定这种信托资金运用方法,作了如下规定,并非完全没有什么范围,现抄录该法有关条文如下:
  1、公债及依特别法令设立的公司债的应募承受或买进。 
  2、以国债及其他前款有价证券为担保的贷款。 
  3、邮政储金;
  4、对于储蓄银行及依特别法令设立的银行存款。
  5、对于前款银行以外的银行的存款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