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对比看优点——浅析新版《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上世纪末起,上海的住宅建设已处于一个突飞猛进的阶段。每年都有数以万计的居民迁入新居,住宅装饰装修行业也已成为本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大小小的装潢公司如雨后春笋般一夜兴起。据不完全统计本市的装潢公司已有近万家,其中还不包括人们人们常说的“马路游击队”。
随着装潢公司数量的不断增加,行业内竞争的激烈也与日俱增,一些企业或个人在装饰装修过程中偷工减料,蒙蔽消费者。为了规范本市装饰装修行业,上海市技术监督局于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五日发布并实施了《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俗称3.15标准,以下简称老标准)。该标准对装饰施工单位如何按照验收标准进行施工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也使消费者明白施工应达到什么样的标准该工程才算合格。它不仅解决了长期以来住宅装饰装修无统一标准的尴尬,而且也大大解决了装饰施工单位与消费者对施工质量认定不统一的问题,为提高人们生活质量和安居乐业作出了贡献。
然而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上世纪的标准已无法完全适用于本世纪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对此,上海市技术监督局根据本市装饰装修行业现状,结合行业今后发展的趋势,重新修订了《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并将于今年三月十五日发布实施。
新标准为强制性标准,共分十七个章节,并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分为十二个验收子项。对广大消费者而言,新标准较老标准更完善、更易于操作,即便外行的读者读后也能对住宅装饰装修质量作出基本的判定。
新标准较老标准更具有如下几点优点:
一.新标准较老标准更具权威性。
这从两本标准发布的标准编号可以看出。老标准的编号为:db31/t30-1999,其中“t”代表该标准为推荐性标准。新标准的编号为:db31/30-2003,并且新标准在“前言”的第一句话就对标准作了定位:“本标准中的给排水管道、电气、卫浴设备和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均为强制性条款,……”。由此可见,新标准是一本更具权威性的强制性标准,是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必须遵从的。
二.新标准填补了老标准在住宅装修后环境空气质量方面的空缺。
随着北京市第一例由于住宅装潢后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导致白血病的案例出现后,人们对住宅装潢后的空气质量达到空前的重视。为此,新标准也将住宅装修后的空气验收规定写入其中,并规定:“本标准中的给排水管道、电气、卫浴设备和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均为强制性条款,……”,“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三.新标准中新增了详细的判别细则,工程质量判别更合理、更明确。
老标准虽然曾经作为行业内的法规写入行业推荐的规范性合同,但仍然有不少消费者和装饰单位提出过疑问:“用3.15标准(老标准)来判别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到底怎样才算合格”,“是不是所有项目都必须符合标准条款规定,还是允许一部分不影响使用和美观的小毛病存在”。这些问题到新标准实施时,可能都不是问题了。新标准对验收项目都进行了分类,a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项目;b类:影响使用和装饰效果的项目;c类:轻微影响装饰效果的项目。并规定了合格/不合格判定的条件:
当所有分项工程质量单项判定为合格,且c类项目合计不超过十二项不符合项时,总体工程的质量判定为合格;
a类、b类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该总体工程的质量判定为不合格;
c类项目在整个工程中有十二项以上(不含十二项)不符合,则总体工程的质量判定为不合格。
为了方便读者了解,下面举二个例子说明:
1、以住宅装饰装修中最常见的涂料(标准中为“水乳性涂料”)工程来说,假设其他分项目均合格,但是室内墙面涂料出现较严重色差,墙面涂料流坠、刷纹面积较大——这些现象虽然不影响使用,但严重影响了美观,而这些现象在使用老标准判别时仅仅只能作为整个工程的一个“毛病”。因为老标准规定:“在判定中涉及安全及重要使用性能的给排水管道、电气、卫浴设备三项分项目必须全部合格。其余分项目90%以上合格,则判该装饰项目质量合格”,根据此规定,虽然该工程存在问题,还是可能判为合格。使用新标准判别时,这种现象则属b类不符合项(详见标准规定),按上述b.的规定“a类、b类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该总体工程的质量判定为不合格”,该工程可判为不合格工程。r>2、假设有一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卫浴设备等三分项都合格,其他各项也都合格,唯独室内木地板不平整,经检测其平整度最大超差为6mm。若依照老标准判别,水、电、卫浴设备等三分项都合格,而木地板平整度超差也不一定构成“其余分项目90%不合格”,根据判别规定可能会判为合格。而用新标准判别,根据“当c类项目的检测结果大于允许偏差的1.5倍时,应作为b类不符合项处理”(木地板平整度允许偏差为2.0mm,为c类项目),则此时木地板平整度最大超差为6.0mm这一现象应上升为b类不符合项,又根据“a类、b类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该总体工程的质量判定为不合格”规定,则可判该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为不合格。
由此可见,新标准的判别规则较老标准更合理更详细,使用时更明确。
四.新标准较老标准更具操作性。
看过老标准的读者也许有过这样的困惑:了解了标准中的规定,也明白检测的方法,就是不明确哪些项目该检测,哪些分项该重点检测。这在新标准实施后也都不是问题。新标准中对每个分项工程都规定了“基本规定”与“验收要求及方法”,其中“基本要求”是最基本的东西,提请读者与施工人员注意;“验收要求及方法”则告诉读者分项工程验收的部位、要求、方法及分项判别等。让即便不是行业内人士的读者也能分辨住宅装饰装修后的质量好坏。
同时,新标准在老标准的基础上还增加了一些新兴装饰产(部)品的验收规定,如时下流行的复式房型中楼梯、扶手的验收规定,又如卫浴设备中的按摩浴缸的验收规定等。诸如此类,都表明新标准在验收过程中更具有操作性。
五.新标准适用于全装修住宅装修质量的判定。
“全装修住宅”是现今比较热门的话题之一。作为一种新的产品,全装修住宅的装修质量如何算达标一度成为人们争论的焦点。新标准在标准定位时一改老标准定位单一的形式,规定了:“本标准适用于全装修住宅及新建住宅、住宅二次装修的验收”,并且在标准具体条款规定中也基本涵盖了全装修住宅中的所有部品件的验收要求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