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标准施实宗旨有利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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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国对家具产品的使用说明方面做出的第一个强制性标准。标准实施之后,能否带动整个家具市场的连锁反应?是否会导致行业内部一场激烈的企业“生死大战”?会否给消费者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
9月18日,北京市家具协会首次举行的《家具使用说明强制性标准培训班》在东城区文化馆举行。当天即有250余家家具厂商自愿参加了培训,比原定的150人多出了100人。北京市家具协会副会长于秀苏在培训现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10月1日马上就到了,越来越多的家具企业感觉到了时间的紧迫性,越早地详细了解新国标的具体实施办法,就能越快地在新一轮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的位置。”
即将执行的《消费品使用说明第六部分:家具》内容含正文、附录两部分。正文包括编制家具使用说明的基本要求;附录部分包括家具名称、主要用途及适用范围、品种、规格、型号及其组成含义、使用环境条件等内容。按照新国标要求,今年十一之后制造的所有家具均须按新国标规定同步提供有关生产日期、材料、性能、型号、结构、规格、安装、使用、保养、主要技术参数和故障出现及排除等项目的标签标牌和使用说明书。
据悉,继首次培训之后,北京市家具协会还将举行培训,以期尽快在北京家具行业中推行新国标。2005年10月1日起,市场上出售的所有家具都必须“挂牌销售”。
从北京部分家具企业获悉,大部分企业均表示新国标的实行有利于规范市场,更好地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一方面家具厂商在制造、出售家具时必须保证用料规范,对消费者负责,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另一方面家具厂商从建材商手中购买家具建材时无疑也多了一道“保险”,从源头上保证了家具质量。但也有一些厂商对新国标的实施颇有异议,他们很直截了当地说:“新国标是挺好,是否能真正地执行还有待时日。而且,在执行新国标的过程中无疑会增加我们的负担,以往家具做好了就能马上拿到市场上出售,可现在必须详细地标注家具所使用的材料以及种种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浪费时间和人力。”
于秀苏副会长对于新标准出台后会否导致小家具厂家的灭亡一说做出解释:“市场经济带来优胜劣汰。优质商品才能站稳脚跟,劣质商品被市场淘汰。但总的来说不能以企业的大小为区别,任何一个企业都必须保证产品质量合格。现在关键是给大家一定的操作实施办法,规范行业,让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