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深圳市发布流通领域人造板质量监测情况的通告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的规定,经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我局于2006年第3季度委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人造板进行了质量监测,现将本次监测结果通告如下:
 
本次监督抽查范围包括市属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宝安、龙岗六个辖区,共涉及43家经销单位。
 
本次抽查人造板共98批次,综合判定合格的样品为71批次,合格率为72.4%。其中实木地板抽查9批次,合格率为55.6%,实木复合地板抽查3批次,合格率为100%;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强化木地板)抽查18批次,合格率为72.2%;竹地板抽查2批次,合格率为50.0%;中密度纤维板抽查7批次,合格率为42.9%;胶合板抽查22批次,合格率为68.2%;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抽查5批次;合格率为80.0%;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抽查6批次,合格率为100%;细木工板抽查26批次,合格率为80.8%。
 
本次监测质量不合格的样品中,不合格的项目主要是:加工精度、表面耐磨、浸渍剥离试验、内结合强度、静曲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胶合强度、甲醛释放量等,其危害性主要如下:
 
1、加工精度项目不合格容易造成地板间拼装离缝或高低差过大,这样地板表面容易磨损、同时也影响了地板的整体感观水平。
 
2、表面耐磨项目不合格会造成地板表面易磨损、造成外观缺陷,降低产品使用寿命。
 
3、浸渍剥离项目不合格将导致表面单板与基材之间以及基材各层单板之间使用中出现开胶现象,降低产品的强度及使用寿命。
 
4、内结合强度低会导致板材的基材疏松不紧密。
 
5、静曲强度不够说明产品的力学强度较差,易导致板的承载能力低下而发生变形或断裂。
 
6、吸水厚度膨胀率反映了人造板产品抵抗受潮变形的能力,该项不合格将使人造板制品在使用中出现受潮变形甚至松脱等现象。
 
7、胶合强度低容易造成板材的开胶。                       
 
8、甲醛对人体健康危害很大,甲醛释放量超标可导致慢性呼吸道疾病、小儿白血病等疾病。
 
为确保市民消费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已采取积极措施,将存在以上质量问题的不合格商品清出市场并依法对经营单位进行处理;对销售标志不合格商品的经营单位,也已责令其立即改正。
 
特此通告。
 
深圳市工商局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深圳市发布流通领域人造板质量监测情况的通告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